教育部26日发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重要提醒,指出各地要切实防止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问题反复。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2020年,经各方共同努力,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以下简称“不低于”)的目标。
但据反映,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为防止问题反弹,特提醒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不低于”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地落实。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将继续关注各地“不低于”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据《新京报》报道,近年来,针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问题,不少教育界人士提出,应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把义务教育教师纳入教育公务员序列加以保障。
对此,2018年初发布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凸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
2018年,国办印发意见,要求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要加快进度。2019年年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就明确2020年将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导。
2020年7月1日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又在“微言教育”和“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同步开通专门举报平台,对相关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