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妈一个月挣多少钱啊?你爸爸一个月挣多少钱啊?别怪我瞧不起你!”
这是天津某中学老师对学生的一句训话,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快,当地教育局就发布通报,撤销当事人肖某某的教师资格。对于这个决定,多数网友表达支持,但也有个别人认为,肖某某只是个直性子,说了几句“见不得光的大实话”。
这并不是真性情,也不是大实话,只是单纯的人身攻击,既无为人之修养,也无为长之宽厚,更欠为师之品德。
有教无类是为人师表的最低要求,也是师德师风的基本要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则将“歧视、侮辱学生”列为“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教师资格条例》更是明确,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从录音内容来看,肖某某对比学生家庭背景,以此论断学生素质,更用“瞧不起”等明显带有歧视色彩的字眼,其德沦丧如斯,根本不配为人师,更不配高谈“素质”。
作为教师,除了本人恪守一视同仁的准则,还应当以身作则,传递正确的价值观。诚然,每个学生有着各自的家庭背景,其经济条件不尽相同,或有贫富之分。然而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平等权利,无论贫富。走进校园里、坐在课堂内,他们都只是学生,成绩或有优劣,但身份并无贵贱。教师有义务尽己所能传道授业解惑,更有责任教导每一位学生自信、自尊、自强,尤其是对于家庭较为困难、性格相对自卑的学生。
相比之下,肖某某以“鸡娃”之名行凌辱之实,既伤害自尊,也变相否定自强的意义,与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她更是放言让学生“反思”一下家长的素质。敢问这位把学生“当成自己孩子教育”的前中学老师,假如你的孩子放学回家问你“妈妈一个月挣多少钱”,你是否有勇气坦陈自己的合法收入呢?
肖某某一事以撤销教师资格暂告段落,但此事造成的影响却不应该一笔带过。值得注意的是,肖某某在出事之前一向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形象示人,甚至被评为该校的“最美教师”。这让人不禁质疑,如果她是“最美”,其他教师的师德、学校整体的师风又怎样呢?
目前,津南区教育局已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整顿。但从网友的反馈来看,这记警告恐怕不应只是针对一个区。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都应以此为鉴,严肃审视师风师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不允许此类害群之马让教师队伍“素质下移”。
来源: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