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从他人处采购的膳魔师品牌保温杯系假冒,仍然以低价购入高价卖出的方式对外销售牟利,与公司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售卖假冒产品,非法获利人民币近20万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三人批准逮捕。
从2015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汪某在某公司担任销售人员,该公司主要经营一些礼品渠道的业务,与有礼品需求的企业签订销售协议,将保温杯亦或是其他商品销售给他们。汪某在一次展会上偶然结识了一名自称“李总”的男子,李总称他那里有渠道可以专门制作假冒的膳魔师保温杯及其他型号的产品,利润可观,加上好友的两人也时常聊天,一来二去也熟络了起来。
根据李总的说辞,他公司生产的假冒产品价格是正品膳魔师保温杯市场进货价的一半,面对如此高额的利润,汪某心动不已。此时的汪某觉得李总以后可以在事业上“帮”到自己,便很硬气地辞职准备自己开公司。
汪某辞职后,在2020年2月伙同亲哥小勇和表哥小全一起开了一家专门从事礼品销售的公司。因为堂哥小宏所在公司是膳魔师旗下的一家经销商,最初他们三人是从堂哥那边拿正品杯子售卖的,后来觉得售卖正品利润很薄没有赚头,便琢磨起了售假“赚大钱”。
开始售假生意后,汪某便时常在微信上向李总订货,把所需的进货型号以及数量发送过去,李总的工厂就会开始加工,而后通过快递运往汪某三人公司所在地。犯罪嫌疑人也会时不时与李总交流制假产品的好坏,探讨贴标与包装与正品的相似程度。
汪某在前公司做销售时认识的朋友,是A公司的采购人员,该采购人员所属的A公司中标了B企业的采购膳魔师保温杯项目,B企业去竞标C集团的招投标也中标了,在这样层层外包的关系下,就意味着A公司需向C集团大批量供货保温杯,而因为与A公司的采购人员相熟,一般膳魔师保温杯的订单顺水人情会“落”到汪某的公司。
2020年11月,C集团要给旗下员工发放3300个保温杯用于员工福利,就来问A企业要货,汪某等人心中大喜,这是一笔大单,可以赚很多。他们火速联系到李总联系生产事宜,这一批假冒保温杯按照正价卖给该集团后,汪某公司获利二十余万元。
本以为可以一直行骗下去,然而就是因为这一次的交易行为,使得汪某三人公司的恶行终暴露在阳光下。报案人李某某所在的公司受膳魔师公司授权,负责膳魔师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2020年11月,他们调查发现,B企业中标C集团员工福利的膳魔师订单,膳魔师公司名下所有工厂及经销商均未生产和出售过该批保温杯,也没有该批货物的存货,因此怀疑该批保温杯是假货。2020年12月,膳魔师公司委托工作人员到达C集团现场验货,验货后确定C集团持有的所有产品均为假货,由此案发。
检察官提醒,发家致富无捷径,大家在利益面前务必理性。生产者售卖假冒产品,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广大消费者也需提升自身法律意识,多多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支持正版,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如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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