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一早,在徐汇区逸夫小学门口,徐汇交警支队民警向骑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开展《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对家长和孩子佩戴头盔的“模范二人组”送上宣传纪念品。
交警还为师生们上了一堂《“从“头” 做起,幸“盔”有你》的交通安全教育课,通过小手牵大手,让学生和家长自觉遵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近日颁布,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和乘车人均要佩戴安全头盔作了强制规定。
电动自行车是许多家长接送学生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部分驾乘人员在骑行过程中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并不强。
对此,徐汇交警支队面向学生和家长群体,会同徐汇区教育局、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向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发出了《致徐汇区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以倡议书的形式,倡导学生和家长切实遵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骑乘行为,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