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参加婚礼,少不了要喝酒助兴,但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一定要牢记,也不可心存侥幸,不然可能会像本文的程某一样哟!
4月10日20时40分许,崇明公安分局长兴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人称有驾驶员在潘园公路上开车撞了他还殴打他。民警立即处警,到达现场了解到驾驶员程某开车撞到报警人后下车不但没有道歉,竟然还殴打报警人。民警将程某控制住后发现其一身酒气,立即对他进行酒精测试并带至医院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驾驶员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99mg/100ml,远超醉酒标准。
程某醒酒后交代,当晚和几个朋友去参加婚礼,结束后程某等四人叫了一名待驾用程某的车帮忙送一下,待驾逐个将其他三人送到家后,程某却执意要自己驾驶,不料没开出多远便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程某一下车便和骑车人骂了起来,还动手打了对方一下,对方一看程某的状态便立即报了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请广大驾驶员切勿酒驾,切勿以身犯险!待驾朋友们如遇到执意要自己开车的顾客时请及时拨打110,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