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压着30万电费不退?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了!-LMLPHP

上海新达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从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间,以1.26元/千瓦时的电费单价向其转供电用户收取电费。当事人共计应降未降电费为1633410.57元,其中,已退还电费1335350.28 元,还有298060.29元电费未退还!最近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新达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298060.29元。

大连中铁诺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8年和2019年期间,按2018年1.5元/千瓦时、2019年1.1元/千瓦时的固定电费单价收费。经统计,当事人共计应降未降电费为403609.77元,其中当事人实退电费263647.98元,未退电费高达139961.79元!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139961.79元。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是深入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降低中小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记者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截止到今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转供电环节收费违法案件107件,向转供电终端用户退款约1.43亿元,没收转供电主体违法所得1106.35万元,罚款1468.40万元。

除了上述公司违反《价格法》不执行政府定价,还有一些公司违反《电力法》,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比如,上海名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依据自行制定的电价0.88元/千瓦时,另加收每月最高480元的“基础电费”,对该大厦内共计333户租户收取电费,多收电费合计459156元。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返还违法收取的电费,处警告和罚款229578元。

上海钢博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电费中加收电费管理费案,经统计,当事人向40家承租商户加收费用共计2340421.44 元。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返还违法收取的电费,处警告和罚款468084.28元。

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本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切实降低企业用电负担,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确保转供电主体将政府降低电费的红利足额、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

来源:视觉中国

04-22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