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在联合国战罪调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中国政府在北平、沈阳、南京、广州、济南、汉口、太原、上海、徐州、台北10个城市设立军事法庭,组织了一场大规模的对日审判。
这场历时四年的大审判是东京国际大审判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第一次独立进行的国际审判,更是中国司法人员运用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结合进行的空前规模的战争审判。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样一场重大的审判,却长期被湮没,鲜有人知。审判缘何而起?经过是怎样的?最终达成了什么结果?3月21日下午,著名军史专家、历史学博士刘统教授携其新作《大审判——国民政府处置日本战犯实录》一书坐客建投书局,为读者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新书分享会。在会上,刘教授通过一张张珍贵的照片、一份份尚未公开的档案资料,全景式地揭秘了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设立十个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全过程,呈现了许多震撼人心的细节,让读者感受到了正义的伸张对世界和平的重要意义。
以下是分享会上刘统教授的发言。
各位读者好,我手边的这本书《大审判——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是我刚刚完成的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成果。这本书还原了一段被湮没的历史。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场审判很少有人提起。到了本世纪之初,日本的右翼不断地翻案,否认日本的战争罪行。我国也加强了抗战史研究。我们认识到战后审判同样是抗日战争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过去我们研究比较窄,或研究一下东京审判,或是研究南京大屠杀,对战后的对日本审判的全局,我们并不了解。所以我做的课题就是为了还原这段历史。
审判战争罪犯的缘起,是1942年1月英国政府召集在伦敦流亡的九国政府开会,商量战后怎么审判纳粹德国战犯。为什么这么早就商量?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各国没有达成共识,德皇威廉二世逃跑,也没有对德国战犯进行公开的审判,这被认为是历史的遗憾。中国驻荷兰公使金问泗列席会议以后,感觉这件事中国也要参与。于是他向重庆国民政府汇报,重庆立即表态:我们也要在战后审判日本战犯。
在讨论审判基本原则的时候,金问泗代表中华民国表明立场:你们审判德国法西斯罪行是从1939年开始,中国是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就开始受到日本侵略,所以我们要把战争罪行调查定在1931年开始。第二个立场是当时驻英国大使顾维钧提出来的。顾维钧说英国等九国讨论时都说审判战争罪犯要以国际法、《海牙公约》为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中国要体现国家主权,要用我们本国的法律审判日本战犯,但我们也尽量跟国际接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立场,说明中国在审判之初,就考虑到中国一定要独立地、按国内法来进行审判。
1943年10月,伦敦成立了国际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后来被称为联合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中国重庆设置分会。伦敦调查委员会提出了审判的标准,就是定罪名。根据《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提出了34条罪名。中国政府把这些罪名和中国的国内法,包括《刑法》等做了对比。譬如杀害平民、奴役平民做劳工等,相当于我们的《刑法》多少条、《刑事诉讼法》的多少条。这样实现了中国的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接轨,让我们在审判中有了法律依据。后来审判那么多日本战犯,那么多判决书,都是说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第几条第几款,或根据某某法的某些条款,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们又不能完全按照国外的来,伦敦会议提出的34条罪名基本上是按照英国的情况来制定的。比如说有一条罪名叫“轰炸医疗船”,这是违反国际公法的,但是这条对我们中国不适合。有几条他又没有。第一是毁坏中国的文物古迹,第二是掠夺中国的文物国宝。国民政府说我们再加几条,一共加到38条罪名。
抗战结束后,1946年1月中美英在莫斯科开了三国外长会议,决定由美国主持在日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的甲级战犯,这就是东京审判。对东京审判,我们过去的理解太狭义了,以为就是在东京。实际上东京只审判甲级战犯,在亚洲各国又设立了53个军事法庭,我们中国就有10个,审判其余的战犯,这些合起来叫远东国际审判。
国民政府成立了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开始调查。发现特别不容易,因为要审判战争罪行,就要有符合国际惯例要求的相应文书,罪证、举证。这就给我们中国人出了一个大难题。检察官下去调查,老百姓都说我们家人什么时候被日本人杀了,我们家什么时候被日本人烧了,什么时候让日本人抢了……谁杀的?谁抢的?日本哪个部队?姓谁名谁?说不上来。这就产生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当年中国老百姓处在战争的兵荒马乱,被日本人屠杀、抢掠、到处逃难。你在逃难的时候,怎么可能回头看看抢你的是谁,追你的是谁,他姓什么叫什么?所以中国调查取证是一个巨大的困难。外交部在调查取证的时候,注重一些重大案件。首先是南京大屠杀,南京大屠杀最初不是我们中国人讲出来的,而是一名英国记者田伯烈,他出了一本书,叫《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他采访了很多南京大屠杀的见证者,特别是住在南京的外国人,获取了很多南京大屠杀的材料。外交部赶紧找这些人,看谁还在中国境内。当年金陵大学的一些外籍教授都在成都和重庆,当时找到了一个人叫费志。是南京大屠杀重要的证人。外交部的人问:“费志先生,我们现在要调查日军的罪行,你肯不肯为我们作证?”费志一口答应。后来费志不但提供了大量的日本侵略的实证,还写了很多证词,后来他还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庭作证南京大屠杀。这位外国友人是非常高尚的人。
尽管这样,我们在调查日军战争罪行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困难。譬如重庆《新华日报》曾经报道1944年某月某日,日军在山东根据地进行了大扫荡、大屠杀,血流成河。重庆调查委员会就写了封信给《新华日报》社,能不能把这个事件说具体了,杀的老百姓叫什么名字,具体地点是在哪几个村子,扫荡是日军哪个部队。结果说不上来。所以,新闻报道和法庭审判还有很大的距离,
抗战胜利之前,贵州镇远有一个和平村,是当年国民党的日军战俘营,负责人叫邹任之,是个日本留学生、少将军衔。和平村里的工作人员中有中共地下党,他们对日本战犯进行反战教育,使日本战俘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重庆就让和平村战俘营调查日本战争罪行。于是邹任之就发动这些日本俘虏写罪证。这些日本俘虏写了100多份罪证,而且这些罪证达到了国民政府审判战犯的要求:犯罪人叫什么名字?哪个部队的?什么时间犯的罪?证明人是谁?这些要素都全。这些证词有了,我们才能抓日本战犯,才能上法庭审判。第二历史档案馆把日军罪行证明书印出来,这给我们提供了对日审判罪行调查的范本。
抗战胜利了,我国开始大规模的日军罪行调查。当时这项工作是两件事同步,一是日军要逐步地遣返,100万日军放下武器了,他们要一船一船地回国,当时是在上海和天津塘沽,于是宪兵就把这两个港口给封锁了,一个一个地查,看这些日军有哪些是犯罪嫌疑人。当时我们没那么多证据,怎么办?第一,日本的将领,少将以上全部扣下。第二,大城市的日本宪兵全部扣下。第三,特务和比较著名战犯嫌疑人先扣下。等调查清楚了,如果没事,再遣返。这样就先扣下了一批关在拘留所里,让各地的老百姓来举证。为了让老百姓提供证据,各地的检察院下去采证,都印了制式的证明书,就是日军罪行证明书。要求填写姓名、职业、住址,举报的日军是谁,什么事情,然后要具结“我说的都是事实,我负法律责任”,签字画押摁手印,完完整整的一套。
抗战胜利之后,老百姓纷纷控诉,虽然证据接了很多,但是有用的证据,能上法庭的证据极少。什么原因?就因为当年的老百姓没有明确的法律意识,不像我们今天法律水平这么高,那时候老百姓说的话多数都是似是而非的。几年前的事,你记得清楚是哪年哪月哪日吗?你只记得是天热天冷,真的让你精确到哪一天哪一日,大部分老百姓说不清楚。加上老百姓当时战争逃荒逃得到处都是,你让他说老家的事,也说不清楚。另外很多老百姓怕惹事,怕上法庭,怕麻烦,胆小,不敢举证。所以当时广东的检察官下去找证据后,回来说:“真费劲啊,你得引导老百姓,教老百姓怎么说,然后替他们写字,再让他们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再让他们摁个手印。”
北京档案馆出了一大套书,把2000多份能使用的证据全印出来了。提供的证据有几万份,但是真正有名有姓的日本战争罪行就那么2000份。而这2000份基本上都集中在宪兵和特务,就是常驻一个城市的,老百姓都能认识,都能知道叫什么名字,他们打人杀人,老百姓就能记住。这就是为什么战争审判一开始集中在宪兵、特务身上,而很少有日本部队里的军人受到审判,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各地的检察官都很努力。为了提高检证的水平,东京国际法庭成立以后,1946年5月,东京法庭派了两个美国的军事检察官到中国来搜集证据。主要是南京大屠杀、化学战、反人类罪这些罪行。国民政府一是积极配合,二是派出司法部和外交部的官员跟着一起巡视。从广州、桂林、北平一直到长春、沈阳,转了一大圈,一方面搜集证据为远东审判服务,另一方面和各地的司法人员进行交流和培训,告诉他们国际审判应该怎么进行,要审判日本人,要让他服罪,应该做哪些工作。外交部官员杨觉勇巡视归来之后写一个很长的报告,把当时我们各地的审判水平、取证的困难,还有怎么培训都记录下来,还告诉大家怎么调查,怎么取证,对于各地审判日本战犯前的准备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帮助。
调查取证同时,国民政府按军事编制,成立了10个法庭,10个法庭中北平、济南、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比较大。徐州、太原法庭规模比较小;最后一个台北法庭,因为我们首先要收回台湾,接管台湾。建立了政府,才能成立法庭。所以台北法庭是成立时间最晚的,审判的战犯也比较少。
建了法庭,配了法官、检察官,就开始拟定战犯名单。一开始把日本师团长以上的将官都列为战犯,一共列了300多人。但这300多人没有拿到确凿的罪行,怎么审判呢?于是东京法庭说他们先审甲级战犯,让中国先提供甲级战犯的名单。司法部很快列出了甲级战犯的名单。经过蒋介石的亲自审定,最后确定了20个人。这20人里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后来都上了东京审判的法庭,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东京审判的过程中,中国提供的证据和战犯名单,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的。
经过方方面面的准备,建立法庭,制订了审判法规,行政院成立了联合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来领导审判工作,然后才开始正式的审判。一开始各个法庭都是非常引人注目的,首先是审判宪兵,因为日本宪兵罪行最明显,老百姓举证最准确。上海法庭第一个审判的是常熟宪兵队长米村春喜,外号“常熟之狼”。这家伙原来是个情报官员,后来在宪兵队专门捕捉地下抗日力量,他在常熟破获了一个地下抗日武装,抓了50多个人。他亲手在常熟屠杀的就有7人,剩下的送到了上海。审米村时,上海法庭费了很大的力气调查,在常熟城外一个山坡,找到一个专门管殡葬的当地老百姓。他带调查员去上山,刨出好几个人头来。于是把米村押上法庭,杀了多少人,什么时候杀的,都是谁,一一指证,米村无可抵赖。米村不想死,他想立功恕罪。他给国民党画了六幅地图,叫“中共新四军江南活动示意图”,这6幅图让我很惊讶,日本鬼子对我们的抗日武装是了如指掌的。你看他画的图,粟裕部队在哪、王必成部队在哪,跟我们的新四军战史全都对得上。而且他画的图都是动态的,今天部队在哪,明天在哪,还写了大量的说明,这就说明日军侵华的时候,情报工作是非常强的。但是晚了,因为根据双十协定,长江以南共产党不留一兵一卒,粟裕早就渡江去苏北了,所以这个图没有价值了。米村被押到上海的提篮桥,在刑车上游街示众,最后被枪毙了,还留下了纪录片。这是审判日本宪兵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子。
在济南审判中,有一个很大的案子,叫新华院案。新华院是日本的战俘营,当时把俘虏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反日的老百姓和一些共产党游击队,抓来以后全部关在了济南的新华院,这是2万多平方米的一个大院。常年关押三四千人。院长叫青井真光。济南人都知道新华院是个阎王殿,检察官到新华院去调查,看到好多房间里血迹斑斑;郊外的乱葬岗埋了好多中国人。中国人在新华院受尽了虐待,一部分人是因为营养不良和虐待而死。还有一部分中国人被源源不断地输入到东北、日本去当苦工。济南法庭采证了大量的证据来审青井真光,最后认定新华院成立4年以来,杀死、饿死、病死的中国人一共有15000多人。判决之后,就把青井真光给枪毙了。
济南审判中,还涉及一些特务机构,当时叫做会馆,其实就是宪兵队。他们不是上街维持秩序的宪兵,而是专门捕捉抗日志士的组织。当时济南有一个很出名的地方叫凤凰会馆,有一个被捕的国民党地下情报人员写了检举书,陈述在那关了多久,受了多少酷刑,审判他的是当时的宪兵班长叫田中政雄。于是从拘留营里把田中政雄抓出来。开始审判时,田中拼命抵赖,后来又接到了一个举报,是一个寡妇,说她丈夫原来可能是国民党的地下人员,结果某年某月某日夜里,被田中政雄抓走了,当时不知道他叫什么,就知道他叫田中,长得是个小白脸,二十四五岁的年纪。田中一口抵赖。被害人的女儿15岁,出庭认人,女孩看了一眼就说:“就是他!当天我家亮着灯,我看得非常清楚!”这下田中无法抵赖了,被判处死刑。审判中没有一个日本宪兵能老老实实认罪的,都是百般抵赖,都是人证物证俱在,依法宣判。
日本宪兵罪行种类很多,挺离奇的一件事是1945年1月,美国轰炸机轰炸东京,轰炸机油没了,飞不回去了,迫降在中国大陆。我们熟知的杜立德航空队,迫降在浙江衢州,被当地的老百姓给救了,老百姓拿着担架抬着他们一站一站地转送。还有两个美国人坠落在上海浦东,当地的村长叫薛和尚,一看天上掉下飞机,两个美军飞行员跳伞,就赶紧组织自己的族人,把这两个美国飞行员也一站一站地转移走了。这事儿让日本宪兵队知道了,当时日本宪兵队队长久保江保治在这一个村里抓了十几个村民,把薛和尚活活打死了。这个案子当时非常轰动,上海法庭审判久保江保治,还有一块儿行凶的5个宪兵,分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上海法庭调查取证时发现,有很多老百姓受了日本宪兵迫害,挨了打,被关押,但是不知道宪兵叫什么。怎么办?于是就让几百名日本宪兵全部站在场地上,百姓凡是受过日军迫害的,一个个去指认,当场就指认出来40多个日本罪犯。所以日本宪兵特务的审判占的比例最大,在各个法庭中,审判的数量都最多,但是这些人还不是重大罪犯,真正的重大案件,我们还是要认真地对待。
最重大的案件是什么?就是南京大屠杀。我们知道日军攻陷南京,当时在南京大屠杀了一个星期,杀死了几十万中国的无辜平民和士兵。大屠杀的目的就是要摧毁中国人民的抗日士气。后来日军为什么极力否认南京大屠杀?日军说,许多的中国军人在战败之后换上老百姓的服装,混入百姓家中,使我们不能分辨。南京大屠杀在当时是非常严重的一个事件。一个英国记者田伯烈写了一本书叫《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该书是最早披露南京大屠杀的。
南京审判中,最重要的案子就是南京大屠杀。当时南京法庭叫国防部法庭,首席法官是石美瑜,他负责主持南京大屠杀的调查工作。当时日军雇慈善机构红卍字会去掩埋尸体,红卍字会和崇善堂每天记录掩埋多少人,然后拿这个名单去找日军领劳务费。调查员找到红卍字会、崇善堂的工作人员,让他们领着到南京郊外一个一个地找万人坑,结果找到了好几个巨大万人坑,从这里边把人头、人骨全部取出来。受审判的是日本师团长谷寿夫,谷寿夫师团是首先冲进南京城里,展开大屠杀的。法庭列举他的罪行,谷寿夫完全抵赖,他写了很长的申诉书。谷寿夫说,第一,自己进南京住了一天就走了,后来的事不知道,后面还有5个师团,你问他们去。第二,自己军纪严格,没有屠杀和抢劫、强奸的行为,推了个干干净净。检察官怎么反驳他?第一,你们杀的这些人在中华门内,在你的师团驻的区域里,杀多少人,有多少证据,有多少举证,你怎么能说是别的师团杀的呢?第二,南京大屠杀之后外国人就给公布出来了,连日本当局也觉得非常丢人,于是派了高级将领来调查,把当时日军几个进南京的将领臭骂了一顿,把总指挥松井石根免职调回国。另外还派宪兵、建立慰安所,就是为了防止日军再犯这样的罪行。如果没有大屠杀,怎么会有这一堆调查、补救的行动?所以最后是证据确凿,但不是谷寿夫一个人的事,而是冲进南京的5个师团日军的集体罪行。所以南京大屠杀审判的一个重大的特点,就是战争责任,我们起诉、审判的是日军整个的南京大屠杀罪行,谷寿夫只不过是站在法庭上的一个代表而已。
审完谷寿夫案,接着再审了一个“百人斩”案。我们参与东京审判的工作人员,在东京查到了《日日新闻》的连续报道,就是两个军官比赛谁先杀一百个人,一个叫向井敏明,一个叫野田毅。从江南一直报道到南京,一个杀了106人,一个杀了105人。这不是一天的事,而是一个月报纸上连续追踪。发现了这个报道后,中方通过美军宪兵把野田毅、向井敏明押回南京法庭受审。当时二人已经回到日本老家了,又从村里把他们给抓回来。他们在法庭上又赖了一干二净,说我们一个是团部的参谋,一个是炮兵少尉,我们哪能杀那么多人呢。又说日本记者是吹牛的,自己就是想当个假英雄,回家找老婆。法庭能相信吗?于是法庭就列举了他们种种的行为,说日本的记者跟踪报道怎么可能一点真话都没有,都是假新闻?所以最后判处这两个重大杀人犯死刑。
南京大屠杀的审判过程中,南京法庭总共就判处了三个人,这三个人是日军罪行的代表。我们绝不会把眼光仅仅局限在三个罪犯身上,而是要通过南京大屠杀这个案子,把日军最野蛮的罪行公诸于世。
还有一些重大案件,是对日军将级军官的审判。酒井隆案也很重要。酒井隆是蒋介石和何应钦点名要先逮捕、先审讯、先判决的日本将领,此人是侵略中国的急先锋。1927年他在济南当日本领事馆的武官。北伐军打到济南,城里兵荒马乱,有些人趁火打劫,结果日本军队借口保护日本侨民,在城里打死了好几百平民,还不许北伐军进城。当时总司令是蒋介石,日方出面交涉的就是酒井隆。蒋介石为了北伐,不愿跟日本人多纠缠,所以咽了这口气,从济南边上绕过去。但是酒井隆的蛮横、阴险,给蒋介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酒井隆在侵略华北的时候,又担任日军在北平的武官。1936年,日军千方百计想侵占华北,不断找借口挑衅。当时地下抗日人员在天津打死两个汉奸。酒井隆借口日本侨民安全受到了威胁,于是要求国民政府的所有武装、宪兵都从华北撤出。当时军事委员会北京分会的负责人是何应钦,酒井隆和高桥坦直接找到何应钦。酒井隆草拟了一个要求,要国民政府把军队撤出整个华北,把华北变成一个中立区。酒井隆作为一个中层军官自己草拟这个最后通牒,找何应钦大吵大闹,逼着何签字。他还替何应钦起草了一个答复,说是“我们完全接受”。何应钦哪能签这个字?就写了一句“我们会认真考虑日方的要求,并逐步遂行这些事情。”历史称之为“何梅协定”,这样一来,日军不战而胜,没费一枪一弹就夺取了华北。我们把北平的大学、故宫的国宝全都转移了。蒋介石和何应钦是恨透了酒井隆。审酒井隆时,法庭就问政府“何梅协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没看见原文,把档案给我们看看,结果军事委员会只好把“何梅协定”的文本交给法庭。一看,不是协定,而是日本人写的条件,何应钦也没签字,只是答应我们慢慢来。
酒井隆是侵略中国的急先锋,他做了大量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的事,所以我们把他定为侵略罪,而不是普通战争罪。什么是侵略罪?就是通过阴谋谋划,达到侵害中国主权、侵犯中国利益的结果。但是光这些证据不足以定死罪,这时候英国人帮了忙。
日本侵略香港时,酒井隆任日军驻香港总督。英军把酒井隆在担任香港总督期间,杀害多少老百姓、造成了多大的损失等大量罪证给送回来,酒井隆的罪证就坐实了。南京法庭法官们考虑要好好写判决书,要完全符合国际标准。判决书很长,一部分是酒井隆战前阴谋制造战争的罪行,一部分是酒井隆战争期间侵略香港、屠杀平民的罪行,当时被日军屠杀的人都有名有姓,记录准确,酒井隆做为香港总督,要负第一责任。酒井隆的判决书起草好了,后边有50多个附件的罪证。国民政府看了酒井隆的判决书,说要送到联合国,作为中国审判的样板,让联合国看看中国审判是什么水平。江苏电视台拍《正义之剑》的纪录片,我们专程到纽约联合国总部的档案室,看到了当时国民政府送去的判决书。审判酒井隆是中国审判最有代表性、最能显示审判水平的一个案例。
广州法庭最大的案子,是审判日本华南最高指挥官田中久一中将。此案开庭十五次,主要针对日军侵略广州期间,田中久一的部下杀了多少平民。田中久一说他一直在广州,底下的人在哪个县哪个村杀人,自己如何知晓。法庭认为他作为最高指挥官,当然要负首要战争责任。
在审判田中久一的过程中,美军在上海提篮桥有一个军事法庭,把田中引渡过去,说田中对一个美军飞行员在广东被俘被杀有责任,判处死刑。广州行营主任张发奎就指示把田中久一押回广州,说田中是我们中国要审判的罪犯,他对中国犯下的罪行比对美军犯下的要严重得多,这样又把田中久一拉回广州。最后经过审判,经过几次追加起诉,最后判处田中久一死刑。这是广州法庭费时最长、调查范围最广、用心用力最大的一个案子。最后田中终于认罪了,说我也不知道我的部下犯下这么多罪行,作为一个指挥官,我感到痛心,很遗憾。最后田中久一坐在卡车上,拉到广州的刑场,枪毙了。
在重要战犯的审判中,一共审判了30多个将级的日本战犯。这些案件审判的特点是:众多老百姓控诉日军烧杀抢掠,但具体不知道日军是谁,这么多的控诉怎么处理?我们就找当时在这个地区作战的是哪支日本部队,指挥官是谁。然后追究这些指挥官的战争责任,这样就审判了一批日军的师团长。老百姓的控诉终于落到了实处。
在中国审判的过程中,还有一些涉外案件。什么叫涉外案件?就是外国侨民的案件,与日本人有关。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案件是李安东案。
我们大家都知道,1950年北京镇压反革命,枪毙的第一个重要的罪犯是意大利人李安东。他要炮轰天安门,这就是新中国第一大案。结果我看到,李安东在1946年就被国民政府逮捕过。当时中统调查员给北京法庭递了一个报告,说在甘雨胡同逮了一个意大利人李安东,平时也不知道他干什么,但生活非常阔绰,怀疑有什么问题,结果把李安东抓起来了。
抓起来以后就开始审判。为了给自己辩解,李安东写了一篇2万多字的自传,这是非常有价值的材料。李安东原是意大利的空军,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就跑到中国来发财,干什么?做军火贩子。那会儿中国是军阀混战的时候,军阀也要枪,地主老财也要枪,土匪武装也要枪,于是李安东就把欧洲战场上多余的武器一船一船地运到中国来卖,发了几年财。之后日本人来了,他就变成日本人的线人。日本的特务机构通过李安东来了解驻北平的意大利侨民和使馆的情况,李安东组织了一个“友好协会”,成了日本人的红人,国民党认为李安东是日本特务,于是把李抓起来,法庭叫最重要的证人——日本驻北平的特务头子日高富明出庭作证,但日高不来。怎么回事呢?原来日高富明被戴笠接管了,戴笠要用北平的那些日本特务来破译共产党的电报密码,了解共产党的活动情报。所以日高富明当时是被军统给用起来了。北平法庭这边求南京,说你让日高来出个庭。然后日高富明终于来了,法官问日高富明:“你认识李安东吗?”答:“认识。”“他给过你什么情报吗?”答:“他没给过我情报,他的情报能有什么价值。”就这么串供。没有办法,李安东被关了一年多,又给放回家了。李安东还是本性不改,日本人完蛋以后,他又投靠了美国人,美国驻北平领事馆的武官叫包瑞德。这个包瑞德很有名,1942年他是驻延安美军观察组的组长,曾经是毛泽东的座上客。包瑞德到北平领事馆发展间谍网、找线人。北平解放后他也没走,在东交民巷的楼上看新中国的开国大典。他以为凭他的面子,共产党能让他留下来,中共的外交政策叫打扫干净房子再请客,把美国人全部轰走。包瑞德走了,这些线人继续给他提供情报。1950年9月,北京公安机关截获了一份发往日本的信,是一个叫山口隆一的日本人写的,画了张草图,说我卖的灭火器,能够直接把水柱喷到天安门的顶楼上。公安机关就非常警惕,快过国庆了,我们国庆要游行了,你画这个图什么意思?山口隆一是一个图书馆的管理员,去做防火的生意?根本不可能。公安部长罗瑞卿认定这是一起外国特务要炮轰天安门的案子。当时这可是大案啊,请示了周恩来总理,命令把这些人都抓起来,于是顺藤摸瓜,把李安东、山口隆一这些人都抓起来。也巧了,李安东家里还搜出了迫击炮,这一下就坐实了,闹了半天你李安东真的想轰炸北京天安门啊。现在看起来可能是李安东当年没卖出去的存货,他搁家里给忘了。这样就做成了一个惊天大案。1951年8月,镇反运动的高潮中,开了公审大会,把李安东、山口隆一给枪毙了。这被称为美国间谍案。
这个案子我们今天看起来是有点离奇,但是我不是说李安东无罪,而是说他在中国混啊,有奶就是娘,有钱他就赚,有军火就卖军火,没军火就卖情报。结果碰到了共产党手里,一个一个的抓起来。这个案件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策略,我们当时抗美援朝主要的目标是反美,但是我们没有把事做绝,抓的这几个特务没有一个是美国公民,不是意大利人,就是日本人。我做的贡献就是,把李安东这个案子给串起来了,完整了,说明国民党也抓过你。
这些涉外的案子说明什么呢?说明国民政府的审判是独立的国际审判,不管你是日本人,还是德国人,还是意大利人,只要你在战争中跟日本的侵略战争有关,我们照样依据中国的法律对你进行审判。这也宣示了中国的主权,也是废除了治外法权之后我们才能进行这样的独立审判。
国民政府十个法庭的审判确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审判的情况不理想。就是拘捕了2300多人,起诉了800多人,最后判刑的只有死刑139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加起来350多人,还有360个人不起诉,证据不足,无罪。所以说关押的有2000多人,真正判刑的只有500多人。审判率相当低,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缺乏证据,取证很难。第二个原因就是审判力量有限,一个军事法庭只有两个检察官,两个人要调查,要写起诉书,白天黑夜地忙也忙不完。还有一个问题,国民党的关押太稀松了,让这些日本战犯可以自由地在战俘营里走来走去进行串供,攻守同盟,这方面国民党的管理与共产党相比差太远。所以我们今天来看,当年国民党的审判留下了大量的未审罪行,因此我在这本书里专门写了一章叫“未审罪行”,就是一些罪孽深重的应该受到审判的罪犯,但是他逃脱了,比如河本大作。
这人一听就特别熟,就是1929年皇姑屯事件炸死张作霖的那个日军上尉。当年他自己做主,没请示上级,就干了这个事。日本侵略中国的时候很多事情叫做下犯上,就是政府军部还没做决策,下边的这些极端法西斯分子先干起来,踢开一脚试试,看你中国反应不反应,不反应我再得寸进尺。河本大作炸死张作霖,“九一八”的时候他又是急先锋,后来他自以为是侵略中国的第一功臣,牛得不得了,把上下都得罪完了,被赶出军队了。以后他就到太原去了,在日军占领太原期间,河本大作变成了企业家,当了日本—山西产业株式会社的社长,就是日本在山西的所有企业联合体,他当了总公司董事长。干什么呢?煤炭、钢铁还有其他的商业他都管。河本大作在太原改了名字,当了企业家,然后他干什么事?第一,在山西挣钱给日本军队提供资金。第二,从事情报间谍工作,以老百姓的身份为日军服务。第三,还有一个秘密工作,诱降阎锡山,阎锡山当时在山西的隰县坚持抗战,河本大作一再派人去说服阎锡山,希望他投降和日本人合作,但是阎锡山到最后也没走这一步。日军投降了,河本大作还不走,他在阎锡山那儿也挺吃香,还继续经营他的企业。他告诉同事:现在回到日本也没好下场,穷得要死,还不如在中国发财。一直到1949年解放太原之战,阎锡山都跑了,他还在城里。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的时候,一开始提供的罪犯名单有河本大作,但找不着这人。到1947年底才知道河本大作改名了,还住在太原。但那时太原法庭已经结束审判了,一共审了10个日本人,这怎么办?战犯处理委员会讨论河本大作的案子,说要不然咱们走地方程序,让山西高等法院审判他,结果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到解放军解放了太原,终于把河本大作抓起来了,抓起来以后关在太原的战犯管理所里。河本大作写了详细的自传,交代了他的全部侵华罪行。1954年河本大作在太原病死。这个人明明是上了国民政府的战犯名单,还是成了漏网之鱼。
还有一些未审罪行,就是日军对共产党、八路军领导的抗日根据地犯下的种种罪行,完全没有进入国民政府审判的序列。第一,他们对共产党是敌对的。第二,他们也不可能到解放区里去取证。所以这么多在共产党的根据地犯下的罪行一个也没有审判,这是一个巨大缺陷,特别是日本在中国使用化学战、毒气战的罪行。日军侵华各次战役里都对中国军队和平民释放瓦斯毒气、糜烂性毒气等,但是在整个的国民政府审判中,只有一例,就是武汉法庭审判一个旅团长,叫梶浦银次郎。这个人在湖北会战的时候使用毒气,这个罪证是谁提的呢?是镇远和平村的日军战俘提交的。他们是梶浦银次郎的部下,所以提供了确凿的证据,梶浦银次郎只能认罪。但是日本对中国使用的毒气战多了去了,最大的一个惨案是日军在1942年大扫荡中,在河北定县北坦村使用瓦斯毒气。当时日军大扫荡,我们游击队就跑,老百姓就逃。北坦村有一条800米长的地道,大伙都下了地道,附近几个村的干部、队长也都下了地道。日军大江大队长找不到地道口,他就命令往水井里扔瓦斯弹。结果这瓦斯弹在水井里爆炸了。我们的地道是通着水井的,在井壁上有个窟窿,结果把里边人熏得跑也跑不出来。最后800人被熏死在地道里。这成为我们抗战中一个惨痛的教训,后来发展地道战,地道不但要能藏人还得能作战,还得有能打枪的枪眼之类的。
现在在北坦村给当年死难的老百姓修了公墓。这个事我们怎么查找日军的罪行呢?日本人自己写了一本书,叫《华北治安战》,书里提到大江联队长使用了瓦斯把八路军消灭了。结果有两个日本左派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寻访找到大江本人,就问他当年是不是使用毒瓦斯了?大江含糊其辞,说:“也可能用了吧,我也记不住了,军人都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但是这个人也没有受到法律的审判。中国学者和日本的友好学者就一起调查日军在日本专门的教化学战的学校,学校里教怎么使用各种各样的瓦斯毒气,还有战例,就是在中国战场,列举了19次战例。日本人沿着长江向国民党军进攻的时候,每一次战役,比如马鞍山、武汉、枣阳等都使用毒气,灭绝人性。化学战是直接违反国际公约的,这样的罪行在整个审判中只审判了一例。我们的学者通过各种各样的调查,调查了400多例,前段时间在齐齐哈尔挖出来一堆炸弹,就是毒气弹。所以日军在整个的侵华战争期间,化学战、毒气战使用是相当广泛的,但是这个罪行也没有得到审判,还有日军的特务系统等隐秘系统也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审判。
国民政府的审判最后为什么被全盘否定呢?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审判冈村宁次。冈村宁次抗战期间是华北最高指挥官,到了1944年11月又成了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是非常凶残、非常狡猾的日军将领,他也是中国通,从年轻的时候就在中国服役,在整个侵略中国的过程中他始终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九一八事变”的时候冈村宁次是关东军的参谋,华北作战,当时日军的将领不得力,结果被我们八路军打了个百团大战之后,日本军部就派冈村宁次担任日本华北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使用特别毒辣的手段——大扫荡,八路军被迫转移进山,或分散行动了。日军就开始抓人,抓住许多男性老百姓。谁是八路,谁是老百姓,日军怎么辨别呢?冈村宁次教你几招:第一,回答询问的时候惊慌失措的是老百姓,坦然不怕的是八路;第二,刷牙的是八路,不刷牙的是老百姓;第三,额头上有一个帽檐的边印子,肩膀上手指头上有茧子,这是八路;问日期说民国的是老百姓,说公元的是八路。你说这家伙是不是内行?冈村宁次大扫荡把八路军全部赶进了太行山,他在华北平原修高速公路、铁路,形成了一个铁路网、公路网、交通网,巩固他的统治。冈村宁次还记得南京大屠杀的教训,他到下边视察,看治安程度好坏的标准:如果街上完全没有女人,说明治安情况极差,日军军纪败坏;如果街上有女人走动,就是治安尚可;如果街上中国老百姓完全自由行动,而且谈笑风生,就是治安极好。所以冈村宁次无论是打仗还是统治,他都有一套,所以彭德怀说冈村宁次是最危险的敌人。
冈村宁次在日本投降的时候是中国派遣军总司令,他跟国民政府达成了默契。何应钦受降之后,就交代给冈村宁次两个任务,一个是要把日军全都遣返,这期间要维持好治安,不能让日军造反出乱子;第二要配合国军的接收行动。冈村宁次特别配合,对国民政府是唯命是从,他把日军所有的物资、武器全部清点都交给了国民党,让国民党发了一笔很大的财。他严格遵守国民党的规定,坚决不向共产党交枪。当时张家口八路军也来了,苏联红军也来了,他非常焦急,向南京政府发电报,说苏军也来了,共军也来了,我怎么办?何应钦说你带你的部队暂时关城门,等着我们国军来接收。冈村宁次命令他的部队坚守张家口,不向共军投降。所以在整个受降过程中,蒋介石、何应钦对冈村宁次是非常赞赏的。审判日本战犯时,冈村宁次当然列在其中,何应钦就急了,立刻给战争罪行委员会的人发电报,说冈村不宜列入战犯,因为我们还要依靠他进行接收和遣返,于是冈村宁次就没有进入战犯名单。冈村宁次在南京配合国民政府的一些后续任务,最重要的是蒋介石要跟共产党打仗,他就借用冈村宁次,让他当顾问。冈村宁次给蒋介石写了好几个秘密报告,提供他跟共产党作战的经验和心得。国民党对冈村宁次更是感恩,那还怎么审呢?
最后在全国人民的舆论之下不得不审冈村宁次,但是又告诉审判长石美瑜,你得放他过关。这些法官来起草起诉书、判决书,想办法让冈村宁次过关,判无罪。石美瑜打掉牙往肚里咽,他起草了起诉书、判决书,把冈村宁次的罪行严格地限制在他当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的这段时间。从1944年11月到1945年8月,一共不到一年的时间,说这段时间发生过一些零星的战斗,但是已经由各地的将领承担责任了,判了刑了,所以冈村宁次可以不负责任,这个判决书令人非常愤怒。冈村宁次在中国那么长时间,那么多的罪行,你怎么能只说他在总司令这一年的事情,前面那么多年都不算了?所以判决书一出来,舆论大哗,于是国民政府赶紧把冈村宁次和其他在上海关押的日本战犯将领一个轮船遣返回国,就把他们都放了。中共中央非常愤怒,毛泽东以中共中央名义发表两个声明,第一个强烈要求重新追究冈村宁次的战争罪行,第二个要求把冈村宁次再引渡回来,加上国民党的战犯一起审判。这两个声明都进了《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的最后一个大败笔,导致后来很少再提起这段历史了。但是这段历史毕竟是历史,对揭露日本的侵略罪行有很大的作用。所以我在2015年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历时5年,现在终于完成了。以《大审判》为书名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我在这书里,对国民政府审判一方面充分地肯定。两年多三年的时间,十个法庭的法官检察官尽心尽力,审判了这么多的战犯,而且第一次运用国际法和我们中国国内法相结合,进行了一场独立审判。清算了日军的部分罪行,伸张了正义,是我们国家在抗战胜利后很大的一个举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第二,这些战犯的审判也是清算日军侵华罪行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证据都是确凿的,每份判决书都是有事实、有分析、有依据,判决书写得很有水平,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就说明了我们是依法办事。也正是如此,因为证据不足,因为工作能力有限,造成了大量的日本战犯逃脱了审判。但日本的战争罪行是不容否认的。
新中国成立后,在抚顺和太原一共关押了1200多名日本战犯,1954年出庭受审的只有40多人,而且没有一个判死刑,最后全部遣返回日本了。当时我们觉得太便宜日本战犯了。前几年中央档案馆把这些日本战犯所有的认罪书、交代材料全都公布了,100卷,还没公布完。这一看共产党才是本事大,把日本人弄得服服帖帖,痛哭流涕地交代自己的罪行,交代得一清二楚。为什么共产党有这么大的本事?就是从思想上改造这些日本战犯,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罪恶,他们诚心诚意地忏悔,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这些日本战犯虽然没有判他们的刑,但是这100卷的供词出来之后,我们再研究日本的侵华罪行,又增添非常丰富的证据,超过了国民党审判的成果。所以台湾著名作家王鼎钧说过:我当宪兵时亲眼看到过审判日本战犯,国民党虽然杀了日本战犯的人,但是没有杀掉他们的灵魂。共产党没有杀他们一个人,但是杀掉了他们的灵魂,把他们搞得彻底地认罪,彻底地服输,这就是两个审判的不同。
我写这本书目的是什么?第一,把它作为一块基石,中日友好的时候,叫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日本右派敢于翻案,这个就是砸向日本右派的石头,让你看证据确凿、罪行具在,无法否认。但是写这本书并不是为了激发民族仇恨,而是为了维护和平,让我们看到日本侵华战争不但对中国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样也给日本人民留下难以忘怀的伤疤。不要忘记这段历史,才能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
这本书的出版,我要以此纪念那些参与审判的法律工作者。抗日战争不仅是打仗,战后审判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大结局。我希望这本书出来之后,能引起大家的兴趣。看这本书之后,觉得有价值,那么我这几年工作就没白做。
来源:上海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