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开学礼物,有“典”不一样!上海高院走进校园解释“生活中的民法典”-LMLPHP

在我国第36个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让广大青少年更深入地了解《民法典》,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9月8日下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联合主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长宁区教育局)和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承办的“生活中的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暨赠书仪式在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举行。上海高院副院长陈昶和市教委总督学平辉出席活动并讲话。上海高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刑庭)、市教委青保处、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少年庭)、长宁区教育局、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中学生报》等单位相关领导及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师生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场景“典”亮,别样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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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伟做《民法典》讲座现场

在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多功能厅内,上海一中院少年庭法官助理张家伟以“小鑫的一天”为主线,通过四个生动的案例,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场景进行再现,深入浅出地解释《民法典》中的法律知识点,告诉同学们如何应对和处理这些法律问题。同学们个个聚精会神,听得津津有味。张家伟不时向现场学生提问,同学们纷纷举手,踊跃回答问题,积极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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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后,陈昶、平辉和上海高院刑庭、市教委青保处、上海一中院少年庭、长宁区教育局的负责人分别向教师和学生代表赠阅法治教育期刊《悦读法律》(2020年第2期)“民法典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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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昶、平辉向教师代表赠书

据了解,《悦读法律》由上海高院与市教委共同编撰,是全国首创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刊物,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口袋书”形式,将深奥的法律知识,化为浅显易懂的语言和漫画,图文并茂地向青少年学生传播法律知识。该刊物每季度推出一期,赠送给本市的初中和小学高年级学生,每期赠送3万册。从2011年创刊至今,已印发共37期,111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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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刑庭、市教委青保处、上海一中院少年庭、长宁区教育局的负责人向学生代表赠书

赠书仪式后,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代表周姿宏在发言时谈到参加此次活动的感受:非常感谢法官们不辞辛苦为我们送来普法书籍,还为我们带来“生活中的民法典”的讲座。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也激励我要做知法懂法的好少年。

平辉在讲话中强调了《民法典》学习的重要性,他提出,法律是社会生活规则的体现,《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学们学习《民法典》将终身受益。

学习《民法典》一是要学习自己应该遵守哪些规则,二是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法律学习中,认真参加思想政治课和法治专题教育课,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体验活动。也希望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继续发挥法治教育特色优势,为同学们接受法治教育提供更好的资源,同时也为上海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积累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陈昶在讲话中表示,《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它是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压舱石”,将“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充分贯彻在民法总则及各分编中;同时,它也是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防火墙”,将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性骚扰及校园欺凌等放在更加突出的保护地位;更是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护身符”,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年龄段都作出更细致、更全面、更体贴的规定,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体现了人性的关怀。

希望同学们能做《民法典》的知法人、守法人、护法人,把《民法典》知识融入到自己的生活学习中,也希望广大教师、少年审判法官等人员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筑起防火墙,守护好祖国的花朵。

据悉,上海高院和市教委长期致力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将“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作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的根本宗旨,创新探索法治教育的多种途径和形式,从源头上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提升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上海法院开办的“小法槌”“法润花季”“菁菁法苑”“护航青春”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校园天平”“小顾法官在线”等微博群、QQ群已形成品牌影响力,2012年至2019年上述微信公众号(包括微博群、QQ群)共推送信息5001期(篇、条),累计阅读人数为414013人次。上海高院、二中院、浦东法院和普陀法院分别编辑《悦读法律》《法润花季》《开心漫漫看》《少年天平》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刊物,截至2019年底,共发行88期,110.79万册。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9年,全市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等各项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共883次,参加约9645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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