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灭国新法论》中的编辑与翻译问题

2019-04-29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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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

梁启超一生著述丰富,思想深远。《灭国新法论》虽不是梁氏耳熟能详的名篇,但仍有很大影响。时至今日,已出版的梁启超全集或饮冰室文集对该文都有收录。但值得注意的是,《灭国新法论》自刊布至今,其中存在编辑与翻译方面的纰缪却始终没有被指出,并进而影响至出版界及学界的研究。

《灭国新法论》中的编辑问题

《灭国新法论》发表于1901年7月16日,文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吾尝读赫德氏新著之中国实测论(POBERTHARTSESSAYSON THECHINESEVUESTION去年西十一月出版。因义和团事而论西人将来待中国之法者也)……”

显而易见,梁启超《中国实测论》的作者与书名的英文写法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不仅将赫德的英文名“Robert Hart”错写为“Pobert Hart”,而且书名中“VUESTION”并不是一个单词,而1903年出版的《现今世界大势论》附录的《灭国新法论》同为这一表述。那么,该文正确的英文名是什么呢?

赫德曾经出版过一本英文书,第一版的书名是ESSAYSON THE CHINESE QUESTION,第二版改为ESSAYSON THE CHINA QUESTION,前者于1901年由英国“CHAPMAN&HALL”出版社出版,这也是赫德生前公开出版的唯一的一本书,且在2005年之前并无完整的中文单译本。

此外,梁启超在《灭国新法论》中已明言阅读《中国实测论》是“去年西十一月”,亦即1900年11月,但是ESSAYS ON THE CHINESE QUESTION出版于1901年,两段时间明显不符。但1900年11月赫德的确发表过一篇讨论义和团运动的文章,该文内容与梁启超《灭国新法论》中节录部分大意相符,只是篇名不同,并且之后收入进了ESSAYSON THE CHINESE QUESTION一书中。这里笔者猜测可能是梁启超阅读赫德文章,误认为ESSAYS ON THE CHINESE QUESTION

也出版于1900年11月。因此,《中国实测论》的正确英文名可能是ESSAYS ON THE CHINESE QUESTION,但绝对不是ESSAYS ON THECHINESE VUESTION。

当下,出版界与学界对《灭国新法论》仍有较高关注,但许多出版作品对其中《中国实测论》英文名的刊印与引述存在明显问题,有直接引用梁启超所注的,也有的出版社与学者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英文单词存在拼写错误,但却按照自己的理解,将VUESTION修改成为VISITATION。如此以讹传讹的纰缪延续已近百年,着实应休矣。

《灭国新法论》中的翻译问题

梁启超的《灭国新法论》一文,除将《中国实测论》的作者名与英文书名写错外,对后者的原文也作了一定的衍译和改写。事实上,梁启超已在文中坦诚自己仅是意译了赫德文章的部分内容,“撮译全书大意,非择译一章一节”,而他对该文的译法也颇值得玩味,例如,文中有这样一段论述:

今次中国之问题。当以何者为基础而成合议乎,大率不外三策,一曰分割其国土,二曰变更其皇统,三曰扶植满洲政府是也……策之最易行者,莫如扶植满洲朝廷,而漫然扶植之,则亦不能绝后来之祸根。

如前所述,这段话的大意,摘自赫德的专著,梁启超摘译的“扶植满洲政府”对应的英文是

“patching up the Manchoo rule”,

而“策之最易行者,莫如扶植满洲朝廷”对应的则是“its recognition would be the easiest solution for all powers to acquiesce in”。梁启超 将“patching up”,“recognition”都译为“扶植”,不仅与其英文单词的原本词义有所区别,亦与作者原文内容似乎有一定的出入。赫德的这篇文章目前在国内有三个译本,笔者摘录各译本中的相关表述,分列如下:

补缀满洲人的统治……

挽救满清政权……

修补满洲人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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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国新法论》

显而易见,上述三个译本的表述虽各有不同,但基本内容较为一致,只是与梁启超的翻译相去甚远。但在今天的学界,对梁氏译本仍有非常多的引用,其目的大略以此来作为行文论据,证明清政府的腐朽无能,以及彼时列强的政治野心。由这类引述衍生出的学术观点已然形成一种学界共识,而赫德文章中的真实意思却鲜有人问津。

编辑与翻译问题的幕后

如果说,对《中国实测论》中出现的引用及再版错误是简单的文字编辑问题,那么直接引用梁启超翻译的《中国实测论》作为论据,则确是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这两个问题看似不相关,但实际指向同一命题,即出版界与学界均忽视了梁启超的个人翻译特点、《灭国新法论》的写作背景及彼时译者群体的翻译思想。

首先,梁氏的翻译与《灭国新法论》的写作背景有关。该文成于《辛丑条约》议和前夕,梁启超在文中把一些被殖民国家和诸如“灭国新法”放置在同一历史时间内,并把它们与中国彼时自身的处境联系起来,他认识到了“亡国”已成为全球普遍事实,试图借赫德之口,指出列强的所谓“保全支那”只不过是一种非常巧妙的“灭国新法”,“此虽赫德一人之私言,而实不啻欧洲各国之公言矣”。强调列强扶持清政府“间接而治我民”,清政府成了外国的奴隶,中国人民则沦为“奴隶之奴隶”。梁氏的目的是提醒国人勿要以列强不瓜分中国为幸事,并且暗示西方已在其他地方完善了这些“灭国新法”,他们已经准备综合这些新法征服中国,中国民众须保持警惕性,“夫孰知保全政策实乃使其鱼烂而自亡乎!”正如他自己所说,该类文章的目的是“陈宇内之大旨,唤东方之顽梦”。因此,有学者指出梁氏关注的是翻译文学的宣传作用,希望以此形成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和新的国民性。所以,他的翻译更多的是“觉世”之作。

第二,衍译、删节、改写等是梁启超译作的重要特征。梁启超对《中国实测论》的“创作”并不是个案,在其译作中多会出现衍译,乃至改写的痕迹。例如,梁启超将拜伦《哀希腊》中的一句“I could not deem myself a slave”译为“难道我为奴为隶,今生便了?不信我为奴为隶,今生便了!”梁氏的翻译手法都已超出了原作所表达的含义,体现出了其译法的鲜明特质,即原作的语言、结构和艺术性是否得以再现并非他关注的重点,原作体现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是否符合他的要求,是否在译作中凸显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三,这一时期的译介文章与译者群体的翻译思想有关。事实上,在清末民初之季,除梁启超外,严复、林纾等人的译作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改译,如杨度也曾摘译过赫德的《中国实测论》,其译法与梁氏的大同小异。由于他们译法的特殊性,因而被学界称为“豪杰译”。以梁启超为代表的“豪杰”译者群体,尽管在译介中赋予了新的内容,但同样也肩负起了时代赋予的开启民智,塑造新国民性的历史使命。如任鸿隽读《灭国新法论》后,颇受感动,“有人翻印梁任公之《灭国新法论》,读之尤令吾感动”。受梁氏等人思想影响,任鸿隽遂投身革命运动,“因是种种感触,吾与同学在校,渐不以校课为满足,而时时作改革运动”。

综上所述,《灭国新法论》虽是梁启超浩瀚著述中的沧海一粟,但其至今仍在延续的编辑错误与文本误读,应当引起出版界与学界的注意。由梁启超对《中国实测论》的摘译可见,清末民初之季以梁启超为代表的译者群体有着独特的翻译思想与方法,无论是出版彼时的著作还是进行学术研究都应注意这些细节问题,并结合时代背景加以校正再版和谨慎引用。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讲师)


作者:沈伟
编辑:周怡倩
责任编辑:蒋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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