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200万元!苏州出台支持民企发展意见
今天(15日)上午,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整合并优化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出台《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4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力求通过政策措施的集中发力,为民营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红利。这些便利和红利可以归纳为“加减乘除”——
减法:小餐饮,手续更简单
减法: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缩减办事时限、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式推动市场准入更加便利。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60平米以下(含60平米)小餐饮“审批改为备案”。
食品经营、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期限由2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到5个、12个工作日。
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受省委托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除危险化学品外,其他16类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制或告知承诺制,生产许可证发放时间由原来的30个自然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
此外,继续停征减免检测检定收费。
对近年来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水、电、气、交通、进出口等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加法:帮中小微融资1500亿元
加法:通过多种渠道,为企业解决融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困难,助推民营企业增长动力。
帮助有信用、轻资产和创新型企业更便捷地获得金融支持;指导民营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渠道融资。全年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超1500亿元。
加快苏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母基金的运作,计划引导设立1-2个知识产权运营子基金。计划在2019年底前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超过400家,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超过100家。
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市科技局初步建成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数据库,指导各市(县)、区分别培育1-2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
会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店)”暨“苏州市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价格诚信单位”。
除法: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除法: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加快推进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积极进行全市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加快整合12315(消费投诉)、12365(质量投诉)、12331(食品药品投诉)、12358(价格投诉)、12330(知识产权投诉)等热线平台。
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智慧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及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有违法行为,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乘法:获“驰名商标”奖100万元
乘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打造品牌强企,落实奖励制度,为民企招智引才。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新获得“江苏省质量奖”、“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新获得“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苏州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的单位,分别资助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对主导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资助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20万元。
对获得“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对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对企业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件(含)以上的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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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发布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