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历史,这些花样翻新的做法古人其实早就尝试过了,那位擅长泼墨的王墨就曾“醉后以头髻取墨,抵于绢画”,还会“醺酣之后,即以墨泼。或笑或吟,脚蹙手抹。或挥或扫,或淡或浓,随其形状……应手随意,倏若造化”。性情同样张扬的张旭更是“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只不过,古人作书作画那是一派“解衣盘礴”的道家风流,如今的江湖书法则是奇丑无比,所以才被称为“丑书”。更何况,古人就曾探索除去笔之外的各种书写用具,草帚、筷子、柳枝、荻草、甘蔗、瓜皮、茅草和泥刀都曾被当作笔用,在材料上的创新绝不输于今人,据称蔡邕路过鸿都门见工匠用扫帚刷墙,遂从丝丝漏白创造了“飞白书”。
然而,“丑书”其实并不是一种消极的用法,它还有更为积极的使用方式,这种用法甚至更早被广为接受。沃兴华、王镛、石开、沈鹏、曾翔、王冬龄、何应辉、于明诠等人创作的集体性倾向,都被称之为书法拓展意义上的“丑书”。如今,大家把江湖习气的胡书乱写和追求个性的书家创新混为一谈,皆唤作“丑书”,那才是对当代书风的一种贬低。
首先必须明确,那种江湖书法表演乃是“以丑为美”,相形之下,当代书家的美学品格其实是“化丑为美”,这种本属于文人书法的书风后来也被普泛化,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传统”。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真”丑,此类的丑与美相对而言,并把这种丑态当作美感;后者则为“假”丑,这里的丑意指一种不符合漂亮妍美传统的非规矩性,这种影响至今的书风恰把“非丑之丑”转化为了书法之美,其实这种创新才符合“美丑辩证法”!
沃兴华作品
所以说,在当代书法潮流当中,我们一方面要痛斥“以丑为美”的真丑书现象, 另一方面力挺“化丑为美”的假丑书的创新努力。就像当年“印象派”的来历一样,乃是某记者评论那批画作就像一片胡乱的印象一般,这本是消极的评价用语,居然反转成了印象派与后印象派两个绘画流派的大名号。“丑书”也经历了一种由贬到褒评价翻转的过程,人们开始对其心理上不接受, 视觉上也觉得不成功,所以才以“丑书”来为其命名,但是艺术史上任何突破性的创新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
我以为,“丑书”这种来自民间的评价,恰恰可以升华为一种艺术定位:“丑书”作为当代书风的美学品格,其实已基本被确立下来。在这些“丑书家”的笔端,“篆隶为本”形成了主流倾向,他们重线条和结体的思辨性,并不拘泥于单一的技法,由此使得当代书风得以具有了某种前瞻性,但是在书法界内外的确有着不少的误解。
去年应邀到胡抗美先生的工作室做客交流,以胡先生的书法为例,他的作品近年来被归入“丑书”序列,但恐怕没有一位书家会承认自己书法作品是丑的,反而在他们看来乃是美意盎然的。胡先生的书法十分追求个性,并有意识地去训练自己的章法和结构,所以他的草书很多字形比较夸张由此被纳入“丑书”之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中对书法创新的追求,更是可以肯定的。胡先生书法中纤细的书法线条尽管不若传统般流畅,但常有飞白,竟有一种拙涩大巧之感。
胡抗美作品
实际上,当代书法的转换性创造的“中道”,就在于深入传统基石上而有自己的面貌。书法之为中道,就不能脱离传统的本根而“空创”,当然亦不能跟着传统亦步亦趋。当代“丑书”书风的出场,应该是受到“八五新潮”之后的美术潮流的影响,所以视觉性的呈现才变得突出,在此种书风里面的确出现了不少刻意化的设计,并有布局成风的倾向。这是传统书法里面未被彰显出来的维度,但不能说传统里面没有,只是需要去蔽而使之显现出来。显然,这是源于视觉艺术界对个性解放追求的结果,面对这种外在压力,书法界也开始追求所谓的“视觉张力”,并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内在诉求。
当然,这种书风的美学追求也有问题:单纯或者过度追求视觉,都会影响本然情感的抒发。我们可以比照一下东西方两个例证:一个例证是抽象表现主义,抒情性与视觉性两者都做到了,而且结合得相当完美,出现了诸如罗斯科这样的色块艺术大师;另一个例证则是现代日本书家,他们也横向影响了中国,虽然也在刻意布局并追求视觉效果,但是井上有一那种蓬勃情感的抒发却是难以抑制的。东西方这两类艺术当中都出现了不少杰作,当代中国的“丑书”恰要沉下心来,多为后代留下更多好的作品,在追求视觉性的同时增强情感性,从而达到一种更为完美的内外平衡。
当今书法界近十年的流行书风乃是以陈忠康等人为代表的对帖学传统的翻新,称之为一种追求古典雅致的“新帖学”也许更为准确。由此你会发现,书法的发展好似一个钟摆,在传统与创新之间来回地历史摆动。尽管帖学的过度程式化的确值得反思,但是斥责新帖学还处于初级训练阶段,这样的判断似乎也忽视了其中的新创。从美学高度来看,当今的“丑书”与“新帖学”各自的利弊也显而易见:传统的积淀不能刻意割裂,但是继承到何种程度并适度创新,那就大有学问了;反过来看,视觉效果的营造固然颇具新意,但如果过多斩断与传统的勾连,那效果恐怕就适得其反了。
艺术史的发展逻辑,就是突破再复归,再突破再复归……特别是书法这种始终需要“报本返始”的本土艺术类型更是如此。既然王羲之这样的千古大家,在书法面世之初都被斥为丑,更何况后世各位试图突破的创新者了。更重要的是,让作品去为流派代言,也就是让作品本身去说话,这不仅适用于书法中的各个当代流派,也适用于中国乐派抑或中国电影派这样的新构。所以,“丑书”作为当代书风的创新需要得到力挺,因为这些书法的“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我们痛批的是“以丑为美”的那些“丑书”,而力挺的是“化丑为美”的这一派“丑书”!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本文原载《中国文化报》)
作者:刘悦笛
编辑:陈瑜
来源:微信公众号“刘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