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背包引发的“窃”案
原本有工作的张某,见财起意,将贼手伸向了他人车内的一只名牌包,最终自食其果,锒铛入狱。近日,普陀警方通过缜密侦查,迅速侦破一起盗窃车内物案件,并为失主找回被盗的名牌包。
2019年7月23日晚21时许,市民周女士来到普陀分局宜川新村派出所报案。当天晚上19时30分许,周女士将自己的小轿车停放在普陀区交通西路某居民楼前。半小时后,周女士发现,车内的品牌手提包、一只品牌的长款钱包、3000元人民币现金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被盗。
接报后,民警立刻开展调查。办案民警现场走访,通过调阅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后发现,当晚19时30分许,曾有一可疑男子走到周女士小轿车的副驾驶一侧。并停留了几分钟,接着上了自己的小轿车后离开。这名男子驾车驶出小区后,将车停在了小区门口。几分钟后,该男子拎着一个帆布包又进入了小区,并将东西扔在周女士小轿车周围的绿化带内。
随后,民警通过搜索案发地附近的绿化带,找到了周女士的身份证等物品。据此,民警基本锁定,这名可疑男子就是盗窃周女士财物的犯罪嫌疑人。经侦查,民警很快明确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范围,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
7月26日,民警通过守候伏击,在本市宝山区沪太路某居民楼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根据其指认,在其轿车后备箱内查获被盗奢侈品牌手提包、钱包及2000元人民币现金。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张某交代,当晚,他本欲驾车离开朋友家,经过周女士的小轿车时,担心发生车辆碰擦,于是特意下车查看小轿车是否阻挡其行车路线。此时,张某发现该车的副驾驶车窗未关,便伸手将副驾驶座位上的一只LV包窃走。随后,张某用帆布包将被害人包内的证件及杂物等装好,丢弃在了小区的绿化带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离开自己的车辆时,要有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闭的习惯。此外,私家车并非保险箱,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多加防范,不要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如果一旦发现车内物被盗,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请立即报警。
作者:何易 陈宇阳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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