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闹”人员,实施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8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同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实施惩戒。
三、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
对于实施“校闹”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质量。此外,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依法从严惩处。
如何依靠法治破解“校闹”难题?一起听听马怀德校长的点评
依靠法治解决“校闹”问题
预防和治理“校闹”应当遵循法治原则。《意见》是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校闹”的有益尝试和积极实践。
一是理顺法律关系,依法明确各方责任。《意见》强调,要遵循法定原则,明确划分责任,不能片面加重学校责任。
二是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避免自己做自己的法官。《意见》强调健全调解机制,实现能调尽调,避免学校和受伤害方的直接冲突对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是体现客观中立,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意见》规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给予损害赔偿,对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严肃问责;规定要为受伤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坚守法律底线,保护法律尊严。《意见》强调要坚守法律底线,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对于实施“校闹”行为的,公安机关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
解决“校闹”问题,除落实《意见》各项要求之外,还应该加快立法,推进法律有效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畅通法治救济渠道,从源头治理“校闹”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理念,善于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地方和学校落实《意见》的思路打算有哪些?一起看河北省教育厅、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的具体考虑
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将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河北实际,从三个方面下功夫,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从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实现“三个拓展、三个着力”:拓展法治机制,着力体现法制内涵;拓展工作机制,着力强调部门执法联动;拓展化解机制,着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从强化法律保障上下功夫。目前,河北省教育厅正会同河北省人大制定《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拟结合《意见》要求,从事故处理方面、法律责任方面对“校闹”行为进行法律约束。《条例》预计将于今年10月份出台。
三、从完善风险转移上下功夫。将积极研究制定“校方责任险”与“学生意外伤害险”互相补充的学生伤害事故保险与理赔机制,最大程度地给予伤亡学生和家庭更加实惠的经济补偿,最大程度化解和转移学校风险。
《意见》撑起安全网解决学校后顾之忧
黑龙江鹤岗市第一中学
《意见》坚持预防为先的理念,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这对学校非常重要。作为学校,首先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意见》提出了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原则,这样就可以避免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减少直接对立和冲突,使学校、校长从压力下解脱出来。《意见》提出了依法处置、打击“校闹”行为的有力措施,使校长、老师面对“校闹”人员不再胆战心惊,感受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制止非法行为,是学校的坚强后盾。《意见》提出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进一步保障,形成了长效机制。《意见》的规定形成了保护体系,必将对下一阶段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和依法治理“校闹”起到重要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为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撑起了安全之网。
编辑:金婉霞
责任编辑:唐闻佳
来源: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