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转学、借读相关政策及攻略
开学已经一段时间了,孩子在学校的问题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了,很多家长开始有转学和借读的想法,但是,转学不是你想转,想转就能转的,中间一条政策的鸿沟,需要去跨越,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上海中小学转学需要的文件和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各位家长有帮助!!!
转学
小学初中转学基本流程
?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 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 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 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 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 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 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学生在嘉定区民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高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
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如果非要转那么你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 高一第一学期、高三不转学,学期中途不转学。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办理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 基本材料包括: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资料、引进人才单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A证、CW9证)及办理通知书等。
? 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
? 高考政策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如因证件失效或身份变更等原因,学生毕业时不符合当年在沪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需转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因两地教学不一致所引起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
注意事项
?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 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市政动迁等特殊原因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