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治党的重大举措

2016-01-12信息快讯网

核心观点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首先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立规在先、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管党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治党的新规范

我们党的建设格局,长期以来是毛泽东同志奠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项建设格局。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提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论断,党的建设格局拓展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四项建设格局。党的十七大明确使用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概念,党的建设格局发展成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项建设格局。这五项建设,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整体。而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尤为重要。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制度治党的重大任务,强调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极大地丰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这是习近平同志对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出一条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新路子,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首先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立规在先、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切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思想,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高度统一,是制度治党的新规范。《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大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当代中国有两部神圣之书。一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必读之书。一部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必读之书。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内的根本大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和确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四个全面”的根本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确立一个根本指导思想,这就是在全党树立党章的权威,推动全党学习党章、贯彻党章、执行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党章意识,是增强党的意识、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内在要求。对于党员和党的干部来说,没有党章意识,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的干部。对于党组织来说,没有党章意识,不可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虽然侧重点不同,一个重在立德,一个重在立规,但都坚持以党章为总依据,并结合新的实际,把党章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对党的纪律的规定,加以具体化。《准则》既规定了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又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重点突出,旗帜鲜明,简明扼要,好懂易记。《条例》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精神,较好地解决了党纪与国法混同、纪法不分,把党员标准等同于公民底线的问题。《条例》把党章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细化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针对现阶段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违纪情形,作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同时,《条例》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

实行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在地包含着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以及党的建设制度的成熟和定型。必须把党的制度建设提上重要议程,用制度治党带动依法治国。一方面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建好制度,解决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另一方面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党管好治好建设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奋斗。

文/李洪峰 (作者为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原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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