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税务新政支持科创中心建设
上海光源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点项目。上图为上海光源内部俯瞰。本报记者叶辰亮摄
本报讯 (记者张晓鸣)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出台了10项大力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的举措。
据上海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介绍,此次出台的10项举措立足于支持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双自”联动发展,突出了营造有利环境、破解问题瓶颈、体现上海特点三方面定位。具体为:实施减免税政策“清单制”、外籍人才免税补贴“免报备”、非货币投资等个税“分期缴”、试点内外贸税收征管“一体化”、扩大增值税申报“月转季”、电子发票应用范围“广覆盖”、出口退税管理“无纸化”、打好税收服务“国际牌”、网络办税服务“贴身行”、长江经济带实现服务“互联通”。
过剑飞指出,这当中含金量最大,对现行体制政策有最大突破的是内外贸税收征管“一体化”。
通过这条举措实现了三个目标:一是合理配置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资源,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帮助企业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原来的特殊监管区内只有保税货物,内外贸是相互隔绝的。海关实施分类监管后,非保税货物可以进入特殊监管区。但货物不能躺在仓库里,要实现流动。税务如何配套形成链条管理? 答案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意味着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可领购、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展正常交易并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主处置非保税货物的进出、去留。如此一来,市场资源流动起来了,内外贸环节就打通了。二是实现与海关的数据信息对接交换,开展协同监管和“一体化”征管,提高了政府部门风险联防、联控的效率。三是构建诚信经营、诚信纳税体系。“一体化”这项优惠政策,纳税信用不佳的企业是不能享受的。
企业的办税成本,不仅有税款这项直接成本,还有办税人力配置、物力投入、资金占用等隐性成本。例如扩大增值税申报“月转季”,就能有效减轻科创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和经营成本。据初步测算,全市可以享受此项政策的软件企业130余户,将为企业增加逾5亿元周转资金。
此外,电子发票应用范围“广覆盖”,将电子发票范围扩大到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旦营改增试点全行业推广后,意味着电子发票基本可以覆盖企业和个人生产、生活、消费的所有领域。此次还一并解决了电子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的问题。同时,推行电子发票,也有利于减轻企业成本。前期已经在京东、一号店等企业进行了试点。据反馈,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推出后,京东商城上海地区仅2015年“双11”活动就节省成本180万元,1号店平均每月可节省成本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