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身做起补好交通管理短板

2016-03-29信息快讯网

核心观点

要使交通大整治行动有成效,只有人民警察参与是不够的,必须全市形成合力,每一个部门都要围绕交通管理补短板献计出力,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都要尊法守法,每位市民都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从自身做起,加强公共行为的规范化,共同参与到交通管理补短板的行动中来,使得公共交通成为方便出行、提高生活质量的好工具

上海市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们看到,人民警察全员上岗,他们严格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为改变人们长期形成的出行陋习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据统计,仅双休日处理的交通违法事件就有4万起,甚至发生了撞伤、打伤民警的案件。这些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每位市民都应积极支持交通大整治行动。

治理交通顽疾有益每位市民

截至2015年底,上海市已注册的小客车达247万辆,同比增长13%,加上124万辆外地牌照车辆长期在市内通行,每天出行在路上的人们几乎都难以逃脱堵车的“命运”。令人担忧的是,今天我们城市交通似乎已经陷入从“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到“全天候交通拥堵”的尴尬境地。面对严峻的交通难题,两个方面的“明知故犯”因素使得交通通行“雪上加霜”。一是明知拥堵仍然坚持不适当的出行方式。比如明知会堵还要开车送孩子上学,明知可以有较为便捷的公共交通却仍然选择开车上下班,明知可以与同事、邻居一起拼车上下班,却还是单独开车。这就是所谓的后发型国家初期人们普遍向新生活方式看齐的“趋同意识”和“趋同行为”。于是人们难免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对家用汽车的渴望与依赖成为当下不可遏制的“态势”和“趋势”;另一方面并没有从买车和开车中获得所向往的新生活的质量和愿景。二是明知违法仍然不能改变自己的行为。比如在遇到红灯或看到车子稍微多的情况下就要设法占用公共专用车道、应急车道,或实线变道、强行变道,或在遇到交通阻塞时滞留路口、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甚至出现闯红灯和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结果使无谓的车辆碰擦事故的发生几率大大增多,一起小小的碰擦事故造成整个路面长时间的瘫痪,这种负面的“蝴蝶效应”成了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因此,开展交通大整治行为对每位市民都是有益的。

大整治要从严惩“小违法”着手

交通违法行为正呈“破窗效应”损害社会公共道德。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逐渐在改变人们出行的心态,使得不少人得了开车焦虑症或者“路怒症”。在交通稍有不畅时,我们不难看到有个别的车转向紧急停车带,然后是一些车紧随其后,原本两车道或三车道变成了四车道甚至五车道,然后你“冲突”我“突围”,整个道路宛如决战的战场。行人也是如此,红灯当前,极少数人不守规矩,带动了一批人闯红灯,这种“失范”的“示范”作用恶化了交通出行的环境,其消极能量不可小觑。从理论上说,它是一种由于小的过失或疏忽导致大的非道德诱导的“破窗效应”———当一间工厂或一个办公室的窗户坏了,如果不及时维修,路过的人可能因此认定这里无人维护或负责管理。一段时间过后,就会有人开始丢石头,打破更多窗户玻璃。很快地,所有的窗户玻璃都被破坏,而此时路人会认为,不只是这一栋建筑无人看管,它所在的这条街也是法外之地,只有不良少年、罪犯,或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才敢在不受保护的区域游荡。因此,愈来愈多善良的公民抛弃这个地方,让给那些他们以为潜伏在暗处的恶徒,小失序演变成愈来愈大的混乱,甚至犯罪。因此,交通秩序大整治要从这些看似“不大”的违法行为着手,通过惩处的手段来改变某些人的不良习惯,这对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秩序有极大的好处。

公共合作是双赢的前提条件

现代社会是一个突出公共性本质的社会,公共性本质指涉了现代社会的人们已经离不开公共物品、公共事务、公共需要和公共领域,正因为有着广泛的公共性才存在着广泛的公共利益,共同的利益将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道路交通也不例外,公路是公共道路的简称,公共需要成就了公路,方便了公众的出行,公众无论是走道还是行驶必须遵守规则,遇到问题就要互谅互让,公共合作是双赢的前提条件,这就既需要公众约束自己的行为的“自治”,也需要妥协、让步和合作的“共治”,所以“自治”和“共治”是有序治理和有效治理的基础。

政府、公众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的“命运共同体”。必须要认识到政府对包括交通在内社会各方面进行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在公共交通秩序面临严峻形势时人们总是希望政府能够及时出现来“管一管”。对公众来说,政府是增加社会福祉和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最后的依靠”。我们看到在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中,双休日两天上海市公安各警种近9000人次压上一线路面执勤。对政府和公职人员来说,他们也是竭尽自己的努力,恪守自己的职责。当然,要使交通大整治行动有成效,只有人民警察参与是不够的,必须全市形成合力,每一个部门都要围绕交通管理补短板献计出力,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都要尊法守法,每位市民都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从自身做起,加强公共行为的规范化,共同参与到交通管理补短板的行动中来,使得公共交通成为方便出行、提高生活质量的好工具。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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