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矩明底线净化市场环境——文化部解读《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
文化部3日公布《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在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试点工作。就此,记者采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
为何要制定文化产品黑名单?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等文化市场法规规章,都明确规定文化产品不得含有禁止内容。加强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是文化部的重要职责。将含有禁止内容且社会危害严重的文化产品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目的是通过立规矩、明底线、信用约束,督促经营者将违规文化产品主动定向清除,强化行业自律,增强监管效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为何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文化市场黑名单作为制度创新,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需要通过试点予以完善。文化产品黑名单是我国文化产品内容管理的一次探索,本着谨慎原则,需要对列入标准、程序等予以试行。经营主体黑名单有多种列入情形,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列入情形,这些列入情形是否符合现实的管理需求,管理部门能否有效地实施黑名单管理,需要通过试点来检验。我们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基础后,适时在全国推开。
公众可以去哪里查询文化市场黑名单?
《办法》规定,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之外,文化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本辖区的经营主体黑名单,同时通过官方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予以公布。公众可以在中国文化市场网等网站查询有关黑名单的信息。
被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的是否有救济渠道?
《办法》 规定,经营者对其文化产品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或者经营主体对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列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列入机关通过核实发现列入黑名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日内予以更正。《办法》 还规定,列入经营主体黑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列入机关应当在知道相关决定后3日内,将经营主体移出黑名单。
经营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满5年的是否可以直接移出黑名单?
《办法》规定,经营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满5年的,由列入机关组织监督检查,未发现在列入期间有违反文化市场有关法规规章行为的,才可以移出黑名单。
文化部在信用监管方面后续还有哪些措施?
今年,将积极试行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推进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试点工作,同时,还将研究制定与黑名单相配套的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制度,将一般违法情形列入警示名单,将严重违法情形列入黑名单,多次被列入警示名单的,再列入黑名单,建立警示名单与黑名单的联动关系。
新华社记者 周玮(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