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推出市场准入管理清单

2016-03-31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唐玮婕)上海银监局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自贸区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相关报告事项的通知》,在全面梳理和优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张自贸区银行业市场准入报告事项的管理清单,改善监管服务,提升自贸区外资银行国民待遇,这也是上海银行业落实“金改40条”的最新举措。

这张管理清单从机构、业务、高管三个维度对报告事项进行系统整理和优化,同时也对报告事项的监管做出了三个方面的优化,包括对报送材料、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限不明晰的报告事项,明确和统一了报告要求;在审慎监管原则基础上尽可能统一中外资银行的报告事项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将部分预期单体风险较小、系统性风险隐患较低的报告事项,由事前报告调整为事后报告。

作为上海银监局有效落实 《进一步推进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 的又一重要举措,清单的出台对探索自贸区银行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善监管服务,提升自贸区外资银行国民待遇,创建更加公平、开放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份全新的管理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银行业机构应执行报告制度的报告事项对象范围,明晰监管职责边界,以负面清单管理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改善相关报告事项的监管。同时,在根据审慎性要求保留部分外资银行业机构特有报告事项的基础上,尽可能统一中外资银行报告事项要求,共同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贸区银行业的国民待遇水平。

针对落实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服务,此次通过将部分预期单体风险较为可控、系统性风险隐患较小的报告事项,由事前报告调整为事后报告,充分发挥自贸区银行业机构业务经营的主动性和主体意识。

另外,上海银监局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还要求各银行业机构针对《清单》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跟踪评价机制,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和加强相关报告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对确保报告事项执行的规范性,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出前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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