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注意社保卡千万别这么用!家人都不行
近日,有一件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前天,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
事情经过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邹某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邹某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丈夫的社保卡去配药。从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周某用她父亲的社保卡,为母亲配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
老周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虽意识清醒,但已无法说话,故他对妻子女儿使用自己社保卡的事全然不知。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母女俩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8月被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周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是违规使用社保卡第一次被判刑,消息一经传出,网上炸开了锅,以后还能用家里人的医保卡买药了么?!
网友评论
@Vivian__Yang:我爸经常用他的卡给我买药怎么办
猥大王:为什么女朋友拿我卡刷不犯法
哼grybay:那我让人拿他的社保卡去医院拿药,以他的名义他的我用!你能咋地?
@请叫我qin先森:用自己家人的,亲人的,都不行吗,我家里人倒是经常用自己的卡帮我买药欸,要不要被判刑啊
,真是吓死宝宝了
@瑾琰YY:我的是职工医保,我妈妈一直在用,这算诈骗吗?
怪这事说的不清楚。
其实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
用父亲“医保卡里的钱”去买药。
而是去医院开药,再找医保报销。这就属于典型的骗保了呀!
刑法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 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心!社保卡不能这么用!
这些行为,一旦有了,那毫无疑问就是欺诈,属于诈骗罪,要入刑的。
冒名使用
采用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视为医保欺诈。
倒卖药品
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
借予他人
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定点单位、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切记,借给家人同样是不允许的。
一张小小的社保卡就毁了一家人的幸福,小伙伴们可要当心啦!
每年社保政策都在变,小编特意找了劳动法专家,将上海今年的社保新规作出盘点,快来看看这份准确版的吧↓↓↓
1上海医疗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社保卡就是医保卡,有三个作用:
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
二是药店买药;
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
(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2015年,上海市居民医保待遇具体如下:
① 门急诊:
参保居民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1000元。
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基金支付65%;
二级医疗机构55%;
三级医疗机构50%。
② 住院:
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城镇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基金支付90%;
二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医疗机构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基金支付80%;
二级医疗机构70%;
三级医疗机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