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为“一本正经”点赞
核心观点
在对本市的交通道路进行三周的大整治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现象大为减少。这种强有力的执法态势,倒逼一些市民改变长期以来的出行陋习。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看,建立交通秩序的长效机制最主要最根本的途径是依靠全体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的习惯,然而在当前大整治期间,严格的管理、依法处罚等逆向激励手段也是必要和必须的
在对本市的交通道路进行三周的大整治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现象大为减少。这种强有力的执法态势,倒逼一些市民改变长期以来的出行陋习。人们期望能将整治成果持续下去,也担心一旦大整治行动结束后,这一顽疾又会死灰复燃。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看,建立交通秩序的长效机制最主要最根本的途径是依靠全体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的习惯,然而在当前大整治期间,严格的管理、依法处罚等逆向激励手段也是必要和必须的。
逆向激励手段一定要运用到位
交通大整治开始以来,本市警方依法采取了一系列严查严打的政策措施。比如警方公布了因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终生禁驾”的36人“黑名单”,发布了当下严查的39种违法行为,其中16种涉及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交车大间隔、出租车拒载等市民投诉强烈的违法行为,严查过期临牌,并对这些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警方动用了高科技的移动电子眼技术手段,对本市大街小巷的路面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力度之大实为罕见。这些接二连三的政策行为反映了警方“动真格”、“真见血”和“不留情”,市民猛然发现平日里温文尔雅的上海警察,变得严肃了,变得“一本正经”了,严格得似乎有些“冷酷”。然而,也正是这些空前有力度的举措有效地遏制长期来一些市民行车出行的陋习,本市交通秩序和面貌有焕然一新之感,更为重要的是,人们看到期盼已久的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文素养,绝大多数的市民是真心拥护和赞成的,也在全力配合。
毋庸讳言,一些市民交通出行陋习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是长期日积月累的,也不是一人两人的个别现象,甚至可以说这种陋习已成风成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运用依法惩罚等逆向激励手段,不仅力求使抵制和排斥行为的行为主体收益为零,而且要加大制裁和惩罚的力度,使之支付高额成本。如果制裁和惩罚力度不够,往往会产生逆强化,使抵制和排斥的行为更变本加厉;如果我们让交通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太低,这样会形成反向激励,不仅不能遏制,反而会强化其行为,不但会“法不责众”,而且会“众起责法”,挑战法律的底线和尊严。因此,严查严打的严格管理逆向激励手段的运用一定要到位。
需要指出的是,大部分市民对警察处罚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示服从和顺应,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仍属于中低层次的接受反应。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和习惯,整治的成果短期内可以维持,但无法彻底改变行为主体背后所隐藏的坏习惯和抵触情绪。
要使遵守规则内化为价值体系
严管是交通大整治初期所必要的,但从公共治理的立场来说,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行动后,必然会适时地实现由逆向激励向正向激励的转变,并逐步加大执行成本递减和回报递增的幅度,人们改变陋习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上升,从表面的服从和顺应转化为认同到内化,这是有效公共政策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认识到,在交通大整治的过程中,处罚者和被处罚者不是“罪与罚”的关系,也不是“猫和老鼠”的关系,更不是“冤家对头”的关系,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具有诸多一致性,比如治理目标的一致性,共同关切的一致性,以及文明行为意愿的一致性等等。
我们欣喜地看到,已经出现了社会各方多管齐下,为创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的环境尽心出力的做法。如巴士集团联手交警集中开展主题为“纠陋习、降违法、保通畅”的交通违法整治活动,以最严标准、最严稽查、最严管理,集中整治公交驾驶员交通违法陋习。相关行业的自律行为既是借用了整治的“力”,也形成了行业自身正能量的“势”。又如交通文明志愿者,每天早晚高峰,分布在各个路口,积极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并参加劝导交通不文明行为等,他们中有普通市民,有孩子家长,还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又如公安交通部门在这次交通大整治活动中,对交通堵点和停车难的原因有了更切实的体会,寻找不合理道路标识,拓展学校、医院等公共场域的停车资源,着手思考和布局道路扩容的计划,重新规划交通资源,提高公共道路的通行能力等,这些都是交通整治“补短板”的可喜成果。
我们也期望全体市民形成一个多方“增援”文明出行的态势。毕竟对处罚的服从和顺应是表面的、被动的和消极的,而认同和内化才是深层次的、主动的和积极的。要形成交通秩序长期有效的维护机制,必须依靠市民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惯性力量非常固执,有些行为主体的行为在初始步入正常运行轨道时容易偏离,如果这种偏离成为集体选择的行为倾向,整治成果将得而复失,再要进行一次类似的整治,其效果往往会出现边际递减效应。面对这些不确定的因素,每个市民都应该具有“增援”意识,使得遵守规则成为社会成员普遍的集体意识和意志,最终内化为一种价值体系。以此作为良好交通秩序实现的基础,真正将良好的交通秩序生态化。
文/沈士光(作者为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