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海这十条交通违法行为一不小心就触碰
有小伙伴们说,最近交通整治简直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一不小心就被贴了罚单,一不小心就被扣了分,还有一不小心就被罚了钱,有车没车反正都逃不掉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魔都现在是真的动真格了,不仅通过近乎“变态”的力度严管重罚,而且被查处到的人,处罚信息还将会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天啦噜,在这个信息全球化的时代,个人征信完全就是人的另一张身份证呀。
为了让大家不至于因“一不小心”被罚,特此为大家罗列出下列十大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好了,千万别以身试法
一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处200元罚款,并可以将违停机动车拖移处理;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处200元罚款、记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停车,处200元罚款、记6分。
二禁止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应急车道,货运车违法占用客车道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处5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非紧急情况时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三禁止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
机动车违反警示标线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夹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
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四禁止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违法鸣喇叭
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100元罚款。
五禁止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违法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行驶车号牌已过期)的,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5000元罚款、记12分;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3000元罚款、记12分。
六禁止机动车遇阻塞违法滞留路口、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
机动车遇由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进入路口的,处200元罚款、记2分;
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处100元罚款。
七禁止机动车违法闯红灯、违法逆向行驶
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标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八禁止汽车(包括网络专车)和“五类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客运
对未取得营业性客运证件,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汽车(包括网络专车),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至6个月;
二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九禁止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
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处20元罚款;
不按非机动车信号灯标示通行的,处50元罚款;
逆向行驶的,处50元罚款;
违反载人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十禁止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
行人不按人行横道信号灯标示通行的,处10元罚款;
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处10元罚款;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50元罚款。
虽然魔都交通整治如此严格,但也是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考虑,所以小伙伴们一定要牢记这些违法行为,配合警察叔叔们的工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