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交通违法 沪拟暂扣驾照等更严处罚
【上海热线汽车频道讯】“执法要靠法律、法规,然后是标识、标线,最终做到警不在,法在,让大家做到自觉敬畏法律、法规。”上海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叶青的一番话,正是市公安部门本次开展交通大整治的努力方向:实现“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确保上海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5月18日,记者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法调研活动中获悉,本市交通大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条例》修订草案初稿也已形成。目前,市人大和市法制办正就修订草案重点关注的执法重点和难点问题,征求代表和专家意见。
“人人都要参与交通,这次立法如何让老百姓在很多问题上形成共识。目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有的,处罚法也有,强制法也有,但是由于国家立法时没有充分考虑到特定城市道路交通的情况,这次修法要解决上海道路畅通问题,肯定要对某些国家立法有所突破。”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的想法也是参加本次调研的大多数代表和专家的共识:修订后的《条例》要考虑到上海的特殊情况,在内容上要有所突破。
多次违法行为创设更严处罚
闯红灯、乱占道、乱变道、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等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对此仅能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不计分,违法成本过低。对此,《条例》修订草案提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类,此类行为达到5起的,除常规处罚外,由公安机关暂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累计达到20起的,吊销驾驶证。
现有法律、法规对违法逾期不处理的行为,同样缺乏制约手段。据统计,本市有5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达10万余辆,少数机动车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超过300起。对此,《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对违法逾期不处理达到一定次数的,分情形暂扣驾驶证或行驶证。
“关于机动车多次违法的处罚,为何定5次、20次不是3次、10次。一个人违反交通还要反复吗?偶然一次可以,反复闯红灯就说不过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辰首先对《条例》修订草案创设的更严处罚发表意见。张辰赞成对一些屡罚不改的行为实施更严惩罚,同时表示有些方面还需斟酌。“非法占用公交车道,能不能合法使用?如何限定?是按照使用时间段的标识走,还是都不能走?”此外张辰提出,中心城区和郊区在公交车道的设置上应考虑不同情况,提高其合理使用率。
对多次违法,实施更严处罚的规定,市人大代表叶青认为,本次修法既要考虑与上位法的协调,又要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对某些内容可寻求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
非机动车源头管理是关键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是本市交通大整治的一大重点。座谈会上,多名代表聚焦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管理。“非机动车、电瓶车怎么管?”张辰认为现在有很多电瓶车都经过了改装,无论是速度还是重量都与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不相符合。“要从源头上管理,抓改装的窝点,使得这些车的管理能够在源头上给予保障。”市人大代表朱如安也认为,需要对速度越来越快的电瓶车进行严格管理。“一个在交通立法的条款上对车辆要有限制;另外更多是在源头掌控上要跟进。”
目前对非机动车的执法,市公安局表示存在处罚决定执行难的问题。2014年上半年查获、至2015年仍未接受处理或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达1.8万起。因此,《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对较严重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扣留车辆,确保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堵疏结合各部门加强协调
如果说严格管理是堵住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那么规划、城建、城管等部门和行业单位的协同则是源头上的疏导。比如乱停车的行为,“很多的违规停车行为是因为无位可停。公安机关没有权力去开发很多停车场,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在这块能否下点功夫。”对于静态交通的管理,市人大代表尹明华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开发更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让驾车者可以充分利用。此外,尹明华认为,目前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全市也是五花八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据市政府法制办介绍,草案增设“停车管理”一章,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安机关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措施予以固化;为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建立各类停车资源共享机制;通过价格管理手段,鼓励停车入库等。
朱如安则通过亲身经历提出,一些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因为上海保障绿色出行的道路条件存在一定缺陷,“绿色出行在路网设计方面,尤其是慢性系统建设上要明确,在《条例》中增加支持性的条款”。
记者了解到,针对现有法律缺乏对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的规定,《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增加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的专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