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平台必须严查“黑店铺”

2016-06-28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唐闻佳)备受关注的《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昨天公布,今年9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该办法强调第三方平台加强管理,建立商户信用平台,并与政府数据对接,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也就在昨天新规发布之际,浦东市场监管局接到曙光医院报告,20人通过网络订餐平台食用“张姐烤肉拌饭”餐饮店引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这再次引发人们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关注。根据新规,网络订餐平台有责任核查店铺资质,如不严查“黑店铺”,网络订餐平台最严重将面临“下线”危机。

网络餐饮服务(网络订餐)是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新业态,在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2015年起新实施的我国食品安全法新增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为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这部上海网络餐饮服务新规。

该新规明确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第三方平台负责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质审查,记录其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件编号、许可证有效期、核准名称、地址、经营项目、联系人等。如有需要,第三方平台应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进行现场核实。

就在昨天新规发布之际,浦东市场监管局接到曙光医院报告,张江地区“张姐烤肉拌饭”餐饮店引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经查,截至6月27日上午11时,有20人在6月26日食用“张姐烤肉拌饭”餐饮店外卖食品后到曙光医院就诊,经医院对症治疗,现均已出院,无危重病人。浦东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店关门停业并采样送检,现正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深入调查。

据了解,这起疑似食物中毒的伤员是通过“饿了么”“口碑”这两个网上平台订餐。上海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此次新出台的网络订餐管理办法,如顾客通过网络订餐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第三方平台必须第一时间下线该商户。对涉事餐饮店,监管部门将按照线下餐饮店的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对订餐平台是否履行其监督义务进行排查,比如是否按照规定对餐饮店入网资格进行过审查、是否及时发现散发性消费投诉的点评并上报和处理等。如果第三方订餐平台未履行上述义务,监管部门也将对其进行查处,处以5-2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另外,本次新规多处涉及政府与第三方平台共治网络餐饮安全的尝试。比如,鼓励第三方平台通过对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上传信息、消费者点评等数据分析,获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线索,并报告上海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此,长宁区和大众点评网已经开始试点共治尝试。今年5月间,长宁区市场监管局连续查处了两家非法加工、出售河豚鱼的餐饮店,提供线索的就是“大众点评”。原来,针对大众点评用户的评论特点,长宁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负面评论关键词搜索清单”,清单包括“河豚鱼”“罂粟壳”“腹泻”“过期食品”“脏乱差”等十多类关键词。信息共享后,长宁市场监管局将定期对大众点评数据进行关键词搜索,实地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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