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制定出租车网约车合法的实施细则
【上海热线汽车频道讯】在经过9个多月的“意见征求期”后,昨天,《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炉。指导意见要求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网约车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并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8年报废的规定,改以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
市交通委表示,上海将充分学习领会两个文件的精神,并根据本市综合交通管理政策及国家明确的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及发展方向,按照“鼓励创新、依法合规、错位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符合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约车管理贯彻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举措,维护出租汽车市场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传统出租:新增经营权无偿使用
此次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给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四方面的重大改革。
一是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现有的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二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三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对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四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拓展服务功能。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提供高品质服务。
网约车:首次明确合法身份
相对于征求意见稿,11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做出了不少调整,如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按照管理新政,私家车成为网约车需要什么条件,履行什么手续?一是许可方面应当符合三项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管理新政同样做了明确规定。(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各地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应按规定通过考核后,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相关企业:将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作为网约车和传统出租的代表,滴滴和上海大众出租分别发表了看法。
滴滴表示,《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符合市场需求和出行实际情况,对推动我国网约车行业发展,对出租车和互联网融合,都有积极作用。
上海大众出租表示,专车新政出台,代表监管部门在规范市场方面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为出行市场公平竞争奠定了政策基础。但新政中有些内容有待细则进一步明确,比如对驾驶员的户籍没有特别要求,是否意味着以后上海出租车企业的驾驶员也可以放开户籍限制。另外,新政对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档次、价格、牌照所在地没有明确规定,希望地方在制定细则时有所考虑,应和出租车形成差异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