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车:“神器”还是“暗器”?

2016-09-30信息快讯网

尽管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后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但这种外观和操作方式都十分酷炫的“神器”仍不时出现在不少地区的道路上。由于体积小便于携带,平衡车受到不少有短距离出行需求的年轻时尚人士欢迎。不仅如此,夜间,平衡车更成了代驾司机的交通工具。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由于没有路权,平衡车不能上路,且不少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

事故不断 多地禁止平衡车上路

家住上海浦东新区的消费者陆先生最近有点烦:刚买了几个月的电动独轮平衡车在上海难以上路,这让从事代驾工作的他不得不考虑转换工作。

陆先生告诉记者,用独轮平衡车接单,一是方便,二是节省空间,可以轻松放到汽车后备厢。“如果是深夜接单,公共交通结束了,不能用平衡车的话回家就很麻烦。”

陆先生的尴尬源于近期上海、北京等地交警重申了平衡车上路禁令。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了解到,该禁令早已有之,考虑到平衡车等滑行工具数量与日俱增,且事故频发,因而重申,并依法执法。

今年9月,一辆行驶在淮海中路上的电动滑板车被交警拦下,车主是一名代驾司机。据其介绍,电动滑板车是他三个月前购买的,充满电可以连续行驶40公里,最高时速能达到20公里。

“日常执法时发现,时速20公里的还不算快的,有些能达到30公里,此外制动性能也是好坏不一。”上海一位基层交警执法时告诉记者。

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在各地频酿事故。本月中旬,北京一位消费者在使用平衡车时因道路湿滑,导致车辆轮胎打滑,车主摔下后骨折。近日,北京一商场内,一辆平衡车失控撞到了一家店面的橱窗,现场碎玻璃满地,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去年上海长宁区郑某驾驶着一辆电动滑板车在路上一处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附近因刹车不及撞到行人,导致行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长宁区法院最终宣判郑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郑某还需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死者家属65万元。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介绍,由于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属于非机动车,因此该案件不属于交通肇事范畴,最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这样一个刑法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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