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先查交通违法记录 有5起未处理将扣行驶证

2017-03-01信息快讯网

据《劳动报》报道,3月25日起,车辆累计有5起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罚的,将先被予以扣留机动车行驶证。除了社会车辆以外,市民对于所租赁的汽车也必须留意其违法记录。记者昨天从交警部门获悉,随着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即将实施,申城对多家租车公司进行提醒。

随着近几年来“自驾游”、“绿色出行”等概念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开始使用租车服务。有部分市民反映,租赁车辆交通违法多,特别是乱停车、乱鸣号、打手机等。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对租赁车辆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发现,其中一些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众多且未处理。例如:上海帮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名下的租赁车辆中,有5起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就达到了94辆。

据悉,今年3月25日起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五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根据此规定,如果这些租赁汽车公司不处理积压的交通违法,到3月25日再上路将面临扣证“窘境”。

随着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时间的日益临近,交警总队联手各交警支队配合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醒相关公司抓紧处理交通违法。

日前,普陀交警支队民警上门到赛可汽车租赁公司,对该公司有24辆租赁车辆存在5起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的情况进行了告知,并提醒公司抓紧处理。另外,宝山交警支队民警上门到鼎亿汽车租赁公司,在现场民警对该公司有67辆租赁车辆存在5起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的情况进行了告知。同时,对公司名下号牌为沪GY7460车辆存在多起“鸣号”违法的情况进行了提醒,要求公司在对外提供租车服务时,提醒用车者“外环以内禁止鸣号”。

据悉,公安交警也已开通短信告知服务功能,车主凭登记时所留的手机号码即可获得短信告知服务。同时,也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登记的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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