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近2个月先后查处了客车载货行为496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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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本应该是客车,却被私自变更用途,拆掉座椅,成了一辆名副其实的货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记者昨天(5日)从本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申城近2个月先后查处了客车载货行为4960起。
昨日14时,交警总队高架支队在南北高架延东立交东进口处,针对客车载货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一小时查处5起客车载货违法行为。
14时20分许,高架交警发现一辆牌号为苏F8A**7的福田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而且后排玻璃窗都贴上了黑色车膜。交警随即予以拦截,并责令驾驶员打开后备箱及侧门。车门被拉开后,记者看到,车内装的都是毛巾和浴巾,货物基本堆满了后排空间。
驾驶员姚某表示:“这车原先是六人座的,目前只有前排两个座位,后排四个座位因为装货的原因,已经被拆除。”交警对其客车载货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此外,由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违法行为,高架交警开具了违法通知书,并呼叫牵引车将车辆拖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责令其恢复原状后,再赴高架事故审理科做进一步处罚。据悉,驾驶员还将面临500元的处罚。
那么,客车就不能载货吗?对此,交警总队高架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刘澄告诉记者,高架道路规定货运车是禁止通行的,于是部分物流运输单位和个人就开始利用客运车载货逃避处罚。而这样擅自改变车辆用途,将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存在严重交通事故隐患。据介绍,客车运载货物,一旦车辆紧急制动,由于车内没有相关的隔离设施,货物极易发生倾斜,从而发生货物压到并压伤人的事故。此外,由于货物满载遮挡了车辆后方玻璃,会影响正常驾驶视线,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悉,长期以来,高架交警不断提高发现、识别能力,加大类似对“货拉拉”、“58速运”等一类运输车辆中存在的客车载货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对未拆座位仅装货的,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后,现场责令驾驶人驶离高架卸货接驳,在消除违法状态后予以放行;对拆除座位的车辆,告知其装载货物无固定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由牵引车带离至相关地点,要求违法当事人重新装好座位,恢复原状后至高架违法处理窗口,经检查确认后完成处罚。近2个月来,交警部门已查处客车载货4960起,喷涂广告112,责令恢复座位的18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