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工人先锋号出炉
本报讯 (记者李静)“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上海市总工会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通过单位推荐和民主评选,2017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出炉,共评选出176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598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00家上海工人先锋号;另评出5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3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2家全国工人先锋号。
本次获奖对象来自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各种单位,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体现出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向基层一线倾斜。在先进个人获得者中,一线职工、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占73.9%,高出规定比例18.9%;科教人员占22.9%,高出规定比例2.9%;农民工占13.5%,高出规定比例1.5%。与此同时,企业负责人和处级干部仅占6.9%,低于规定比例2.1%。在获奖的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科室)占79%,高出规定比例9%。
据统计,获奖对象中有35个单位、集体和60名个人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作出贡献;20个单位、集体和56名个人为实施综合医改试点、教育综合改革和养老保障等重点领域工作作出贡献;另有43名为深化群团改革作出贡献的基层兼职工会干部、工会社工。在创新社会治理领域,获奖对象中,有来自基层一线的12个单位、集体和32名个人在“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中作出贡献;6个单位、集体和8名个人为本市开展集中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作出贡献。在创新创造领域,获奖对象中有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3人获得1175项各类专利,91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359次,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贡献;26个单位、集体和32名个人为实施“互联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人工智能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关工作作出贡献。
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此次评选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把握名额比例、严格界定评选标准和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在预审阶段会同市工商局对所有候选个人进行了核查,确认其是否担(兼)任企业负责人,调整了16名查实涉嫌漏报、瞒报身份的候选人。在初审阶段,市总工会审查了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纪要)、公示证明等材料,确保推荐对象经民主推荐产生。同时,征求市工商、税务、安监、环保、市经信委(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等部门审查意见。在公示和审查期间,经查实,4个单位因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等违规违法行为被取消候选资格,2名个人分别因酒驾、个人品行问题被取消候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