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文学翻译会被人工智能取代吗?
汪涌豪
小白
黄昱宁
彭伦
朱振武
本版插图:冯晓瑜绘
■读书周报记者 蒋楚婷
当AlphaGo在围棋界所向披靡,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的运用日益成为可能,人们在满怀期待的同时也不无忧虑。这种期待与忧虑也在文学界、翻译界弥漫,人们在问,离人工智能独立、完整、成熟地翻译一部文学作品还需要多久?作家小白的预测是:十年。如此一来,是否意味着大多数译者将面临失业?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文学翻译除了准确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文学表现力。
而准确性和文学表现力恰恰是近些年来文学翻译作品最被诟病的两个方面。“文学翻译质量每况愈下”几乎已经成为某种共识。但在近日由上海翻译家协会和上海文艺评论家协会共同举办的“再登巴别塔——文学翻译的现状与未来”专题研讨会上,记者却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引进来”,文学翻译质量每况愈下是伪命题?
这是一个“跨界”研讨会,主办方邀请的人员遍布文学艺术的各个领域:译者、编辑、教授、作家、批评家……脑力激荡,火花四射。不同的身份探讨同一个话题,视角不一样,出发点不一样,得出的结论和给予的启发也都不一样。
上海翻译家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译文出版社文学编辑室主任黄昱宁就坦率地表示,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她不认为文学翻译的总体质量在下降,相反,她认为某些单项甚至还有提升。那么,为什么会给读者造成质量下降这样一种印象呢?黄昱宁觉得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是个数学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译介作品数量呈几何级数增加,懂外语的人口也以几何级数增加。其结果是,因为总基数增大,所以其中质量不尽如人意的作品的数量亦随之增加,而可以在对照原文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批评的人数和为这种批评提供的宣传渠道也远比几十年前大大增加,所以造成‘翻译质量每况愈下’这种印象的放大效应特别明显。其次是时间问题。考量译作的好坏,不能离开其诞生的历史背景和历史语境。那些经过时间考验留下的译作本身已经经过大浪淘沙,我们耳熟能详的都是其中的精品力作。名家大师也是在历经时代的淘洗之后,被后人追认的。”
上海翻译家协会理事、上海师范大学教授朱振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文学翻译是个很容易引起争议和诟病的工作,尽管文学翻译工作者们大都不敢放肆,总是小心翼翼地戴着镣铐跳舞,但还是不可能尽如人意。“毋庸讳言,对于文学作品,大家的解读和理解往往因人而异,很难达成共识,更遑论在此基础上用各自的表达方式和各自心目中的‘信、达、雅’的标准把它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了。因此,文学翻译标准不应太过简单化,不能光是追求形而下的简单的技的层面和单一意义的对等,而应更多地考虑文学性的忠实移译,更多地考虑从其影响和对文学文化方面的贡献层面上来进行评判。”他呼吁,“对待文学翻译要持宽容态度”。
那么,怎样才算是好的文学翻译呢?上海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复旦大学教授汪涌豪认为,关键在于译文中汉语性的凸显。他指出,文学翻译中洋腔过重的问题由来已久,并且由于文学的特殊性质,这个问题显得尤其扎眼。因此,在忠实原著、随文传意的前提下,如何使译文最大限度地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进而体现出汉语特有的丰赡与博雅,不能不说是当下亟须完成的要务。
作家小白则从专业作家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现代中国的翻译事业其宗旨一开始主要是想要去“看世界”。一个古老国度的人们想通过译介来尽快地了解世界,改造观念。因急于进步而带来的焦虑感表现在对翻译作品的求多和求快。时至今日这种心态仍影响了翻译状况。新一代读者很多都已能够用多种语言阅读,机器翻译也日益发展。所以未来对文学作品的翻译,其宗旨必然会有所变化。“作为一个写作者,对中文表现力在某些方面的不足之处确有所体会,我们不能简单退回到中文的固有程式语法,应该吸收融合外国语言作品中某些长处,改造和发展这门语言”。
“走出去”,仅仅是作家和译者的私下合作?
“中国文化走出去”近年来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在研讨会上,翻译家黄福海对杨宪益夫妇翻译的《红楼梦》和霍克斯翻译的《红楼梦》进行了比较,对于学术界和翻译界普遍认为的杨译本不如霍译本的说法加以批驳。资深图书编辑彭伦对此从“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杨宪益夫妇的译本吃亏在于出版社,因为霍克斯的出版社是企鹅出版社,企鹅出版社在英美世界是非常强的,杨宪益这个译本是中国官方的外文出版社,在国外的发行渠道自然不及企鹅出版社。这也影响到了该译本的传播和影响力。
根据自己在版权贸易领域的多年经验,彭伦指出,从总体来看,中国图书版权输入远远大于输出,这确实是一个事实。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走出去”这个说法,实际上是一种单向的、主观的行为。事实上,版权输出、翻译出版的工作是双向的。一个作家的作品被翻译出版,第一步当然是翻译,但更重要的应该是出版者。一部作品只有被一家正规的或者说专业的出版社来出版,才有可能产生真正的影响,甚至可以具体到由哪个编辑来出版。另外人们还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走出去”是作家和翻译家之间的事情,只要找到一个好的翻译家,这个事情就算成功了。但现实情况是,翻译家不是经纪人,他们无力推动翻译作品走向市场。所谓的“走出去”,这个行为的主体应该是国内的出版社或者代表作家利益的代理人,以及国外的出版社或者版权代理人。作家被迫去搞营销,懂营销的却不介入翻译作品的推广工作,正因为有这样一个关系的错位,才影响了中国作家作品在国外的传播力度。彭伦认为,“走出去”实质上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文化交流,二是版权贸易。版权贸易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关系,所以应该走市场化的道路。
对此,黄昱宁表示,“走出去”可以从“引进来”中借鉴某些模式。一是与外方出版机构、代理机构深度合作,尤其是与类似于企鹅、蓝登、伽利玛这样的大型出版社合作,也许可以尝试将“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用引进版权来带动输出版权,并且逐渐将“走出去”的策动方由中方转到外方,进一步实现市场化。二是研究、借鉴、发展文学代理人制度。在西方出版业中,社科类著作的版权贸易,有相当比例仍然是在出版社与出版社之间开展的,但文学类作品,尤其是大牌作家的作品,则一般离不开代理人的中介。事实证明,西方的文学代理人制度,是较为适合文学类作品的成熟的经营模式,有利于文学事业的长远发展。
(相关稿件见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