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香港回归交接仪式背后的中英博弈 | 紫荆花开映香江
【导读】1997年香港顺利回归祖国的背后,中英双方其实经历了无数次谈判与协商。时任外交部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赵稷华回忆了双方在商讨交接仪式上的博弈过程。
香港回归祖国已经20周年了。回首自己40余年的外交生涯,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是参与香港、澳门的回归工作。其中,出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第三任)的三年最难忘怀。
当年,为了保证香港这颗“东方明珠”能顺利回归,落实“一国两制”以保持其长期繁荣稳定,《中英联合声明》中规定了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期,并决定设立一个常设的外交渠道,即中英联合联络小组,通过磋商、谈判作出具体的过渡安排。
在漫长的12年过渡时期,联络小组共召开了40轮正式会议,议题多达30余项,涉及香港的政治、军事、经济、法律、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许多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处理起来相当费时费力。为此,中英双方先后成立了处理专项议题的约20个专家组。不少重大的议题往往要磋商多年才得到解决,如:设立终审法院、军事用地和防务安排。有的更是几乎从头谈到尾,如:香港的国际权利和义务、参加国际组织的安排等。
小组从成立到结束,中方先后有五位大使出任首席代表,他们分别是:柯在铄、郭丰民、赵稷华、王桂生和吴红波(可惜柯、郭两位已作古)。还有近20位参赞级外交官或其他部门官员出任小组成员。更有众多的来自有关部门的专家和顾问参与了难以计数的专家组会晤。
专家组一般由双方各指定一位小组代表任组长。只有一个专家组是由双方首席代表亲自主持的,那就是讨论、安排香港回归祖国交接仪式的专家组。而且这是唯一的由中英两国外长商定设立、其所达成的协议须提交两国外长审议并予以公布的专家组。可见,交接仪式是中英双方高度重视的一项议题。
我本人出任中方首席代表恰好是香港回归前的最后三年,有幸直接参与了交接仪式的谈判工作。多少年过去了,这项谈判是我任期内给我留下最深印象和最多感触的一段经历。
如上所述,联络小组的议题众多,谈判过程往往都很长,它们各有一段曲折的“故事”,难以一一详述。而交接仪式的谈判可以说是小组整个工作的一个典型缩影,它集中反映了谈判双方从交锋、博弈开始,通过沟通、理解、磨合,最终达成合作共赢的过程。这里,我想专门回忆、追述一下这个谈判过程,以期起一点“存史”的作用。
(《紫荆花开映香江:香港回归20周年亲历记》,中共党史出版社,2017.6)
关于香港回归交接仪式,现在人们印象深刻并津津乐道的往往是仪式上降、升旗的准确安排、旗帜如何能在室内飘扬,以及军事仪仗队的表演等精彩细节。但是,最后呈现在世人眼前的完美仪式背后有一个颇为曲折的谈判博弈过程。
由中英两国外长商定设立的香港交接仪式专家组于1995年12月开始工作,至1996年3月共召开了三次正式全体会议。由于双方政治考虑的不同以及意识形态、理念的差异,谈判一开始就步履维艰、进展缓慢,在仪式的指导思想以及与之直接相关的仪式场地这些根本问题上形成“顶牛”状态。三轮谈判过后陷入僵局,不得不中断下来。港英总督彭定康甚至公开扬言,如谈不成,就各搞各的仪式,可以不搞共同仪式。这显然是一种“走边缘”的策略手法,中方不为所动。
这样拖了三个月后,双方又开始接触、磋商,但未再开正式的专家会,而是由双方首席代表携几位助手举行一系列非正式会晤,比较“务实”地探讨解决分歧的办法。这样又谈了三个月,终于在1996年9月达成了原则协议,签署并经两国外长确认后公布了一份“关于香港交接仪式会谈纪要”。文件解决了仪式的总体原则、地点、主要内容、出席人员、新闻报道和安全保卫工作等基本问题。此后到1997年6月底,双方人员根据协议紧张工作,就大量细节作出了妥善安排,包括:仪式程序、会场布局、嘉宾邀请等等。这仍然是双方不同想法、理念的磨合过程,双方既密切合作,也不时发生激烈争论。最后阶段,又成立了处理礼宾安排、传媒报道和安保措施的三个专家组,由中英双方和香港有关部门的官员组成。回想那几个月的日日夜夜,我们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不辞辛劳、团结协作,都为能参加筹备这一盛事感到由衷的自豪。
在整个为时一年半的磋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质性问题。
仪式的“总体原则”,也就是指导思想
起初,中英双方各自心目中对仪式的设想相距甚远。英方提出,仪式应是“盛大”而“体面”(或“尊严”)的,意在显示英方在香港留下了“光辉业绩”,并十分关注自己是否能体面、尊严地离去。中方则强调,仪式应是“庄严”而“简朴”的,突出展示中国收回香港、洗刷百年国耻的严肃政治含义,但规模不宜过大。所以在协议文本中“总体原则”一节对仪式的界定(两个形容词)上争执不下。中方提出的“庄严”一词,英方没有理由反对;而英方提出的“体面”一词明显是从英方角度说的,中方不接受。最后中方提出了折中的“得体”一词,照顾了英方的关注,从而达成了妥协。协议文本中就采取了“庄严”和“得体”这样两个定语。这种界定当然还是比较抽象的,在谈到具体的仪式地点问题时,双方的不同指导思想又发生了激烈交锋。
仪式的场地
英方强烈要求,选择位于港岛东添马舰的一片露天广场临时搭建一个会场,举行一个上万人的“盛大”仪式,并以香港中环高楼大厦五光十色的夜景作为会场背景,向世人展示“东方明珠”一片繁荣的景象。
中方则强调,仪式的安保工作必须做到“万无一失”,露天场地显然不利于此;且香港六七月为多雨季节,届时如果遇雨就很难操作,所以坚决不同意搞露天仪式。根据当时香港的场地条件,中方建议在维多利亚湾边的一个叫“大会堂”的礼堂(1200个座位)举行一个较为“简朴”的仪式。英方反对这个提议,认为它太狭小,结构也不符合安排盛大仪式的要求。双方谈判初期,就在地点问题上陷入僵局,并导致谈判中断。后来,随着其他实质性问题的进展,作为“一揽子”解决的一部分,在地点问题上双方立场也逐步接近,终于各让一步:英方同意在室内搞,中方也同意适当扩大仪式规模(4000人左右),便共同选择了当时还在兴建中的新会展中心前厅(但需要提前工程完工日期,并修改部分设计,时间十分紧迫)。最后的实践表明,仪式举行前后香港果然连降大雨,如在露天将遇到很大麻烦。
仪式的内容
香港的“交接”应以什么样的具体行动来体现?这是最主要的实质性问题,双方都十分重视。
(一)起初中方设想在两个地方同时举行政权交接和防务交接两个仪式(防务交接在香港英军总部大楼举行)。英方表示,从出席官员的安排、传媒报道等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同时搞两个仪式很困难。双方很快同意搞“二合一”,用一个整体的仪式表现政权和防务两方面的交接。具体的形式,除双方主持仪式官员中包括军官,双方代表团团长致辞,降、升国旗、奏国歌外,还可以安排双方军事仪仗队的敬礼仪式和军乐团的演奏,以体现防务交接。
(二)中方开始时设想在仪式上交接一份书面的“交接书”,以更形象地体现“交接”之举。英方认为,时间已经很紧迫,双方再开始谈判一个新文件的措辞,按照以往经验,可能十分费时;况且,从法律上说,《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生效已实现了香港政权回归中国,故不必再搞一个“交接”文件。中方接受了英方的意见。
(三)按计划,交接仪式之后,中方将马上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和特区政府官员宣誓就职大会。中方认为,交接仪式是中英两国之间的事,而特区成立大会是中方自己的事,故在交接仪式上只降、升两国国旗,特区成立大会上才升特区旗。英方坚持认为,交接仪式应包括特区成立的内容:中方致辞中应宣布特区成立;降、升国旗时要同时降、升原香港旗和特区旗。其理由是,《中英联合声明》规定的英国交还香港,中国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双方的一个整体承诺,交接仪式应完整地标志出这些内容。中方觉得这个意见有道理,双方较快地达成了一致。后来交接仪式上就出现了引人注目的两组不同高度的旗杆,同时降、升国旗和区旗。
仪式会场的布局
布局涉及许多具体安排,其中主要一点是主席台上如何安排。英方原设想把应邀前来参加仪式的各国政要嘉宾安排在主席台上就座,以“见证”这一历史时刻。中方当然也很欢迎多国嘉宾来祝贺这一盛事,但基于香港问题是中英双方之间的事,不能“国际化”的一贯立场,认为不宜安排他们上台,而宜坐在台下会场内观礼,以避免给人“国际监督”的印象。最后是按中方意见办的。
新闻传媒的釆访
英方强调,各方新闻传媒都应可“自由报道”仪式,对提出采访要求的各方新闻人士不能进行“政治审查”,应按“国际惯例”进行身份鉴定。这些对中方来说没有什么困难,便都写入了双方达成的“纪要”,并顺利得到落实。
香港回归漫长历程的终点定格在1997年6月30日午夜举行的这个堪称完美的交接仪式上。当时的情景举世瞩目,长留人心,并载入史册。这是由于仪式体现了独特而丰富的历史内涵:两个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通过和平谈判移交一个地区,并用“一国两制”的方针永远保持其繁荣和稳定,这在世界外交史上是史无前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