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 ——福建林改奏响绿色发展咏叹调
福建武平县城厢镇礤文村造林大户李福明介绍他管理的家庭林场。新华社记者林善传摄
这是一场开创历史的改革,发轫于八闽大地,功成于全国,带来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这是一场意义深远的改革,触及产权问题核心,惠农利民,增进我国亿万林农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这是一场不停步的改革,从绿色生产到绿色生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影响深远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肇始于福建省武平县的一个穷山村,成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又一大创造。
大包干责任制从这里“上山”:“山还是那座山,但却成了我的山”
青山吐翠,林木丰茂。盛夏的福建武平县捷文村,绿树掩映,青瓦白墙,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在村委会,头发有些花白的李桂林向记者展示了一份编号为2001年第1号的林权证。“林改后,山还是那座山,但却成了我的山。”他说。
自己的山,自己说了算。在2001年以前,“大包干上山”,是包括李桂林在内全国亿万林农的一个梦。上世纪80年代,由于一些历史原因,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方式的农村土地改革,没有从山下延续到山上,山林一直属于集体所有。“拿斧头的比拿锄头的多。”当时任捷文村党支部书记的李永兴回忆说。
林业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2001年,改革在这个闽西小山村里酝酿。改革一开始,就遇到了分歧。经过反复权衡,从多数村民利益出发,捷文村决定按照“山要平均分,山要群众自己分”和“耕者有其山”的原则,把所有的集体山林平均分给农户。
2001年12月30号,李桂林幸运地领到了全国第一本新式林权证。捷文村,这个不起眼的小山村,开启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门。随后,这项改革在武平全县推广。事情越搞越大,人们心里开始打鼓。“心是悬着的。”武平县林业局副局长吴吉富说,山分是分了,林权证发是发了,但没有上面的红头文件,分下来的山会不会被收回?
犹如旱田期盼甘霖,基层的群众实践,渴望着来自顶层的呼应。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到武平调研,充分肯定武平林改的做法,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指示,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这项改革在福建全面推开。
所有权明晰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15年间,福建活立木蓄积量净增1.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的62.96%提高到65.95%。
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启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资源、资产、资本:抓住产权这一市场机制“牛鼻子”
包括山水林田湖在内的国土资源,是资源、资产、资本的“三位一体”。森林资源通过明晰产权成为一种资产,如何将其盘活为资金、资本,成为新一轮深化林改的关键。
“林改之后,老百姓有了林木经营权、使用权,但采伐是唯一的变现途径。林业生产周期漫长,导致很多林农缺乏资金进行扩大生产和改善生活。”福建省林业厅林改处处长徐文辉说。
为了使广大林农手中的林业资产变成资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不久,福建省随即展开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中心的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
武平县城厢镇的造林大户李福明为了解决资金问题,曾想尽各种办法。“没有抵押物,直接找银行贷款,不仅利息高,手续还麻烦,其中最麻烦的是,必须找到担保人。”2013年,武平县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由县财政安排资金作为担保金,林农可利用林权证直接获得贷款。当年,李福明拿出林地进行评估,不到一个星期就贷了10万多元。去年他又贷了30万元。从2002年至今,李福明通过与人合股等方式,不断扩大造林规模,带领当地村民种植杉木、竹林等五千多亩。“如今一立方米杉木利润在500元以上,毛竹年收益也有几十万元,山林真正成了林农的绿色银行。”
近年来,福建省接连出台政策,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林禽、林蜂等林下养殖业,森林人家、森林景观利用等森林旅游业,对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立体开发。
福建还把林下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投入3.3亿元林下经济扶持资金,其中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占资金总量的一半以上。
产权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国家林业局调研组报告认为,2002年发端于武平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实现了五个“率先”:率先推开了触及产权的集体林权制度、率先探索林权融资、率先成立了林权收储担保机构、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率先开展设施花卉种植保险试点,全面实施森林综合保险。
步步深入的林改,正让“林农得利”最大化。福建各地扶持林农转型发展油茶、花卉、苗木、竹业和林下经济,总面积4800余万亩,林农的涉林收入占其总收入比重超过25%。
林改在路上:打造绿水青山的转型新样本
罗范钦是永安市西洋镇旧街村的一位林农,得益于林改,通过承包林子迈上了致富路。可2010年起,他有100亩林子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禁止砍伐。随着生态建设的推进,福建省从2010年起,对一些位于交通主干线、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区位的商品林实行限伐政策。辛苦种下的树既不能变现,也没法拿到银行抵押贷款。林农的苦恼也是当地政府的苦恼。不砍,林农利益受损。砍了,生态效益受损。有没有一个两全之策?
2013年底,永安市在福建省率先探索赎买制,由政府出钱把商品林买过来。在永安市林业局局长郑凌峰看来,这是双赢之策。当年底,一个非营利性的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在永安应时而生,负责执行赎买和保护工作。在经过第三方公司评估后,罗范钦的杉木林按市场价被赎买了。截至目前,永安已完成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3.7万亩。原本要砍伐的商品林,变身为“绿色不动产”,既保住了绿色森林,又守护了林农的钱袋子。
福建2015年率先在部分重点生态区位开展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接着又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今年初,福建省发文将这一改革向全省推开,明确“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面积20万亩。
“简单的砍伐得不偿失。”永安市林业局副局长杨敏告诉记者,造林—砍伐—再造林是传统的经营模式,砍伐后再造林,达到同样的生态效益要再等20多年。
罗范钦当初被赎买的林地,曾经繁密的杉木林变稀疏了,林下还套种了不少楠木,有的已有几米高。“这叫抚育性间伐。”西洋镇林业站站长林福星说,通过两次间伐,保留长势较好的杉木,砍掉一些长势不好的杉木,为补植乡土阔叶树留下空间。据测算,20年后,像这样的林子出材量将高达30至50立方米,补植的阔叶树将逐渐取代针叶林,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
借力林改春风,实现“绿色转型”。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福建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创新探索,正在向林权改革、流域治理、绿色金融等多个领域纵向延伸,“绿色发展”逐步从理念走向现实。
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 董建国(据新华社福州7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