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让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已通水运行两年多,截至目前,已累计向华北地区输水近100亿立方米,惠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4省市5310万人,社会、经济、生态等综合效益显现。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湖北省十堰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荣获“全国最佳生态保护城市”,成功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丹江口水库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确保了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创新机制保护生态环境
上月底,《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十堰市是湖北省内第一家。为此,十堰专门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给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全体成员、市环保系统200多人授课以提高立法质量。据介绍,该条例 (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目前正在按程序有序推进,拟于明年正式颁布施行。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十堰担负着守护调水源、为中线提供水质和水量保障的重任,十堰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十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把生态环保摆在压倒性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战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十堰第五次党代会把“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确定为未来五年发展的五大目标任务之一。
2014年,十堰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 《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把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十堰各县 (市、区) 综合目标考核中,生态环保权重由过去5分增至16分至25分,同时首次将市直125个单位纳入目标考核。
今年以来,竹山县政府、茅箭区政府以及市住建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被先后约谈,房县住建局、郧西县南水北调办公室两部门则被环保“一票否决”。按规定,被“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均被取消今年的评优和晋职资格;如果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此前,十堰已先后对5个县市区实施一票否决预警,对7个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实施约谈,对3个区、16个市直单位下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通知,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2016年10月,十堰在全省率先出台 《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成立高规格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环境质量分析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联合执法督查制度。
丹江口库区的水可直接饮用
10月16日14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水位165.65米。“这里的水可直接饮用。”在丹江口大坝上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胡家岭水质自动监测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长江水利委员会汉江水文局多年来监测数据显示,丹江口库区水质一直保持在I类水和II类水之间,水库水质符合国家颁布的可以直接饮用水标准。
治水5年,十堰累计投入资金17亿多元,实施截污、控污、清污、减污、治污五大工程,全球污水处理传统主流工艺30多种,有20多种在十堰有效应用,通过治理,十堰5条不达标河流已有3条达到考核要求。
如今,接连打出的“组合拳”效果显现: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53%提升至目前的64.72%,生态价值达到11.11万亿元,是同期GDP的92.5倍;空气质量一路攀升,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227天上升至去年的295天。
湖北省环委会前不久通报了2016年“生态省”建设年度考核结果:十堰继2015年之后,再度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一。
监测显示,十堰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0年的58.8%上升到2016年的91.4%,比国家规定的地级城市考核标准提升了21.4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7年总体评价为“优”,丹江口水库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
报驻鄂记者 钱忠军 (本报武汉10月18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