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南史》,关于梁代重要文学家、英年早逝的萧统,在《昭明太子传》中,有这么一笔:(中大通)三年三月,游后池,乘雕文舸摘芙蓉。姬人荡舟,没溺而得出,因动股,恐贻帝忧,深诫不言,以寝疾闻……
这段看起来是注解《梁书·昭明太子传》的“三年三月,寝疾”。但这里有个问题。中大通三年是公元531年,这年农历三月,在4月3日—5月2日之间。当年气温较当代寒冷,南京物候并不允许“摘芙蓉”的细节成立。李延寿是北方人,他知道南方比家乡温暖,但没有直观的体验,这里的“合理发挥”就露了破绽,“摘芙蓉”三字动摇了整条记录的可信度。这或许只是因为萧梁宫廷诗作中《采莲曲》太多,李延寿觉得增加了这样的细节,才更像是南朝太子的日常生活。我们不好断言李延寿在写作中把昭明太子萧统“推下水”,但加了这些细节,萧统之死无疑增加了几分戏剧性。
初唐史书中,类似“为叙事方便”的剪裁、与前代记录微有相异的文句,还能找出不少。它们的共性,都是既不影响历史事件大方向上的定性,也不影响相关人物的大致性格,但往往能加强事件本身的画面感或戏剧性,突出人物某些特性,或者集中某些矛盾、关系。一言以蔽之,这个事件或这个人的故事,变得“好看”了。
在中国古代,官修史书通常承载当时的朝廷意志,私撰史书则传递作者本人的价值观念,讲究的都是春秋笔法。编排、措辞、详略,多半微言大义。这种单纯为着阅读时“好看”的修改,折射出撰作者的审美和性灵。同类操作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六朝时期。
讲述魏晋之际的诸家杂史,在细节上互有出入,到南朝刘宋时期,裴松之注《三国志》时就常苦恼于无从判定孰是孰非,比如“晋代曹魏”的历史现场,有各种添油加醋的版本,到底哪个才是真相呢?或者都不是?作为历史学家裴松之只能把判断的权利交给读者,他把那个时代能看到的史载版本都抄了一遍,这是没了办法的办法。然而裴的注文,也有自由发挥的细节,给后辈的史家造成“极具风格”的麻烦。其他史家多多少少也难免于此,代际相传,单纯“为了好看”所作的种种改写,频频出现,防不胜防。当然,读者们乐见这些不伤大雅的“戏说”,他们被哄得很开心。
对文字细节的类似变更,既不影响对具体人物形象的塑造,也不影响对历史进程的描述,更不会干扰历史学家的辨识,换言之在史学方面没用。“合理发挥”的现象频繁发生,似乎只能归结为历史学家控制不住自己的表达欲,但职业操守明镜高悬,大事必须不虚,于是小事就难免不拘了。可是后代同行未必这么觉得,比如李延寿对沈约等人家系的微调,会让从事士族研究的学者感到困扰。对昭明太子死因的叙述,可能让人调查梁朝“采莲”文化风气时产生误解。对东晋成立过程所作的改写,也迫使后世学者不得不加以辨析。当年这些史学前辈们,乐此不疲地一再制造类似的异文,甚至在抱怨前辈叙事不科学的同时,又给后人制造出新的麻烦。
不知道有没有谁抱怨过:既然追求小事不拘,这么热爱合理想象,干嘛不干脆写虚构作品呢?唐人刘知几就曾在《史通·书事》中,说过一句:“苟使读之者为之解颐,闻之者为之抚掌,固异乎记功书过,彰善瘅恶者也。”这些被批评的史家大抵是有自省意识的,所以到了唐朝,杂传形态的小说渐渐多了起来,这类作品另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是——
唐传奇。
(作者 王尔阳 南京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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