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作家“血红”、音乐人高晓松:必须阻止盗版引起的人才流失,正版化才能给行业者美好希望
血红
笔名“血红”的刘炜是中国首位稿酬过百万元的网络作家。可以说,他是网络文学正版化的最早一批受益者。近年来,业内的版权保护取得了不少成果,血红告诉记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订阅收入的大幅提升。
作为上海首位以网络作家身份当选的市人大代表,血红一直对行业内的盗版情况保持着高度关注。在今年的上海两会期间,他就提出了重点加大力度打击盗版和剽窃行为的建议。他指出,曾经有多起网络小说侵权案件,判罚金额甚至不足以涵盖维权方的维权成本,侵权方的实际获利更是数倍甚至数百倍于这个数字。
提及目前行业内目前面临的主要盗版问题,血红表示,最需要重点关注和大力打击的就是众多分散的中小型盗版网站,针对此类侵权盗版方,血红呼吁政府方面能够加大管制和处罚力度,比如增加行业禁入处罚,或是纳入征信体系等,“希望未来网络文学行业的正版化工作能够持续推进,进一步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断完善版权环境,鼓励更多的新生代作家成长为优秀的行业人才。”
高晓松
盗版给行业带来的巨大影响,不独在网络文学。音乐人高晓松曾多次在访谈节目中提到,数字音乐一度猖獗的盗版现象,给音乐行业几乎带来了釜底抽薪般的打击。
他回忆说,在卡带时代,盗版与正版之间尚有时间差,因此音乐行业的境况并不算太差。但数字音乐的盗版就可以说是“竭泽而渔”了:“那时候实在做不下去,每张唱片做出来,一分钱收入都没有。”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从没有人付给高晓松音乐作品的版税,他经历过的唱片公司也都是“只出不进”。盗版给音乐行业带来的经济困境,引起了严重的人才流失:“最后只有两种人在我们行业里:一种是真的热爱,‘饿死’也要坚持下去;一种是真没人要。导致行业恶性循环,越来越不行。”令人惋惜的是,像《虎口脱险》的词曲创作者郁东等一批富有才华的音乐人,如今早已不在乐坛,“如果我们行业有版税,他是不会流失掉的。”
2015年,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在正版化的快速推进下,盗版数字音乐基本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按照盗版损失占同期行业规模的比例,数字音乐也是目前盗版控制得最好的一个领域。正如高晓松的感慨,音乐人“终于等来行业的春天”。
网络文化产业正版化历程大事记
2003年10月,起点中文网开始探索网络文学网站的商业模式,即VIP阅读模式,开启了网络文学领域的正版化发展之路。同时,收费模式的建立也标志着网文盗版模式的明确形成和兴起。
2005年被称为“互联网版权保护元年”。2005年4月,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第一个法律性文件《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颁布。同年9月,国家版权局会同公安部、原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第一次启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专项行动。“剑网行动”由此开展,十余年来打击了一大批专业化的大型盗版平台,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2006年诞生的巨鲸音乐网通过用户付费下载数字音乐专辑的方式进行了正版化的尝试。但在当时盗版肆掠的环境下收效甚微,如蜻蜓点水。
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2009年9月,由搜狐视频、激动网和优朋普乐联合发起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北京启动。正是从这一年起,国内主要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开始密集购买影视内容的版权。
2011年,环球、华纳、索尼三大国际唱片公司指控百度提供MP3搜索链接服务侵犯了其著作权,并索赔6350万元。这一标志性事件开启了中国数字音乐正版化的浪潮,数字音乐平台开始密集和唱片公司合作,采购数字音乐作品版权。
2013年开展的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针对百度影音、快播播放器等平台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处罚。
2015年4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加大对网络版权的保护力度。
2015年7月,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爱奇艺、优酷土豆、PPTV 等网络视频企业联合成立视频正版化企业联盟,使网络视频版权保护成为常态化的工作。
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2016年9月,由阅文集团牵头,33家单位共同发起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宣布成立,并发布《自律公约》。
201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秩序。
作者:钱好
编辑制作:钱好
责任编辑: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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