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五里桥街道首创民生项目“事前听证、事中协调、事后评议”
如今,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共治有着丰富多样的渠道和载体。究其源起,不得不提上世纪90年代始于卢湾区五里桥街道(现属黄浦区)首创的“三会”制度。“三会”制度,即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街道、区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下,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先后举行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实现社区重要民生项目 “事前听证、事中协调、事后评议”。
“三会”制度构建起一个相互关联的“闭环”,有效激发起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活力,推动广大居民有序、高质量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参与社区建设。大家对“三会”制度的一致评价是:好用、管用。
上世纪90年代,第一批商品房拔地而起,大家开始有了“小区”的概念。与此同时,原有基层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原来在里弄里“一呼百应”的居委会干部纷纷遇上“瓶颈”——有些居委会干部好心办事却得不到好评,甚至引发矛盾;更多的是,居民需求和想法越来越多元,众口难调。
如何合理疏导居民的不同意见需求、激发党组织引导下的基层自治活力,或者说如何让百姓呼得应、站得出,成为当时亟待解决的基层治理难题。
当时,五里桥街道局门路上有一条出了名的 “垃圾弄”。100米不到的弄堂里,路面坑坑洼洼,堆满了来自附近商店、居民、工地等的各类垃圾,雨天积水不退,晴天散发恶臭,小摊贩还在此搭起临时窝棚,居民出行苦不堪言。弄堂周边涉及好几个商品房小区,其物业互相推诿,谁都不愿管。
在街道支持下,桑城居民区党工委决定接手这个 “烂摊子”,为大家修路。修路前,居委会创新地召开了一次听证会,把居民们请来,让他们说说“到底怎么修”。与会的居民代表纷纷提议,有的说道路要铺上沥水彩砖,有的提出新修道路要安装路灯,有的建议取缔路边利用率低的倒粪站,有的表示垃圾厢房一定要更新……街道和居委会一一听取,并采纳了相关意见。修缮中,还请来各方参与协调,尽快推进工程。修缮完毕,又召开了一次评议会,施工队、市政环卫等部门来到现场,接受周边居民关于服务质量和态度的评议。结果,有居民当场送来锦旗。居委会还组织周边居民展开了关于高空抛物、小区停车、防盗窗安装等问题的讨论,制定公约,引导大家一起维护好新环境。
五里桥街道桑城居民区党总支原书记魏桂花回忆说,“三会”制度成功解决了“谁来自治”“自治什么”“如何自治”的问题,将居民群众推向社区管理一线,居民有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三会”制度更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头作用,使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了更多号召力和威信。
2001年,卢湾区(现属黄浦区)在全区规范推广“三会”制度;2006年,市民政局发布《上海市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试行办法》,在全市推广“三会”制度;2017年,“三会”制度被写入新修改的《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成为城市基层党建中民主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治理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作者:顾一琼 陈晨
责任编辑: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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