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的责任

2018-09-02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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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和伦理

在本文中,我们用企业家泛指合法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先富起来的人群。我们应当如何看待他们积累的财富?在这里,我们更多讨论的是伦理上的合理性。“伦理”一词的使用有更多的公共属性,“道德”一词的使用有更多的私人属性。伦理是公共的道德,道德是个人的伦理。不少学者把财富的积累完全归因于企业家拥有的企业家精神、他们对风险的承担以及他们的才智和胆魄。某大学有教授就说过:“财富本身是人创造的。当一个人富有以后,他没有什么可害羞的,这是他靠努力而获得的。而不是说太愧疚了,社会给了我这么多财富,我该想着怎么回报它。”

的确,在不少市场学派人士的眼里,企业家的所有财富完全通过市场行为获得,他们在市场中的每一个行为都是交易双方自愿,也对交易双方有利,即所谓帕累托优化。他们以利己之本心,却通过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在追求私利的过程中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最优分配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利己主义和利他精神通过神奇的市场达到和谐统一。一个企业家只要是市场经济中的强者,就已经对社会做出了最大的贡献。如果我们认同这样的归因,那么企业家对自身所拥有的财富在伦理上拥有无可争议的合理性。

在这样的认知前提下,政府的第一要义便应如自由主义的奠基者约翰·洛克所述,“保护生命、自由和财产权”。除此之外,政府职能应当尽量精简。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税收应当尽量减低。正如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所说:“政府,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必要的恶。”

洛克和潘恩为美国独立革命提供了思想的源泉。他们的自由主义思想,经过现代思想家如哈耶克等的发展,成为西方精英阶层的主流信仰,并且随着美国的强盛而在全世界,包括中国,拥有许多信徒。在中国社会关于政府职能和税负高低的各种争论里,都能看到这些思想的强烈印记。在这样的思想框架下,企业家对自己财富的处置完全是个人的选择。他们有权任意挥霍自己的财富,而不必考虑他人的看法。他们对公益和慈善的投入也完全是私人道德的选择。不做无可厚非,做了可以洋洋自得。

这样的思想框架下,很难做出一个理性的论述,来推动企业家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安德鲁·卡内基的《财富的福音》被认为是近代美国公益事业的奠基文档。在文中,卡内基最核心的论点是:留给后代巨额的财富,无异于留给他们一个巨大的诅咒。但这是没有太强说服力的。于是最终卡内基只能诉诸宗教信仰,告诉人们为公益事业服务是这个时代的基督精神。美国当代最有影响力的慈善家比尔·盖茨,试图用另一种观点来论证公益事业的必要性。盖茨在哈佛大学的演讲里,用“每条生命都有同等的价值”作为触动他投身公益的最大理由。但这一观点既抽象,也无法诉诸现实。“同等的价值”到底在哪里体现?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盖茨能安心住在上亿美金的豪宅里,而全世界仍有7亿人生活在每天收入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以下。

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不切实际的抽象道德准则,都很难给中国的企业家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为什么他们应该主动投身公益事业,和他们尚未摆脱贫困的同胞分享他们的财富。媒体上不乏为弱势群体呼吁的声音,但这些呼吁大多以感性的方式诉诸同情,对听者没有责任感的约束。在市场经济仍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方式的今天,我们如何理解不同人在财富上的巨大差距?如何用相对理性的分析,来理解财富的伦理合理性,并以此来指导我们对社会其他群体的态度和责任?每个社会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不同的。要针对中国社会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在中国的历史语境里,回到市场经济理论的本源。

经济的外部性和“牺牲红利”

如果你相信市场经济的伦理正当性,就很难不承认个人权利的至高无上和个人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你承认个人权利的至高无上和个人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市场经济的伦理正当性也是顺理成章。自由主义思想和市场经济这对亲兄弟彼此印证,似乎无懈可击。

在市场经济思维盛行的中国,要理解这种观点的局限性,我们必须用市场经济的分析方法来打破市场经济的迷思。在这里我们回到一个市场经济理论的概念:外部性。

外部性最早由经济学家庇古提出,指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即社会成员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建在河边的化工厂,为了生产化工原料,无偿占用并污染了大量的河水。化工厂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高额的利润。假设社会没有严格的环保法律,这些利润完全合法,但在伦理上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外部成本,河水资源,没有被市场合理定价。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在他的科斯定理里提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外部性问题可以用市场交易手段来解决。如在之前化工厂的例子里,各方可以设立一个排污权交易市场,来为河水污染定价。这样,原来的外部性就成为了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但科斯没有看到的是,把市场经济放在一个更大的政治和历史的框架下,很多外部性问题是永远无法用市场来解决的。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下,尤其如此。在当代中国产生的任何财富都和以下三大外部性因素有关:

其一,不言而喻,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现代国家是发展经济的先决条件。如果在1931年日本侵华,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时刻,没有中华热血儿女们前仆后继,在“二战”正式开始之前就和日本法西斯主义侵略者在中华大地上殊死斗争,那么中国的历史,乃至世界的历史都会被改写。我们今天的市场经济和所有积累的财富,都不会存在。

在抗战中,中国直接死亡人口近二千万,其中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等地区死亡人口最为惨重。先烈们不是为自己的后代和亲友牺牲的,而是为整个全民共同体献出了生命。

这些牺牲没有也无法被市场合理定价。但我们用一个简单的思想实验可以知道,它们的价值绝对不菲。你愿意用多少财富

换取和平,换取生命,换取不被异族奴役?答案绝不会是小数,也许是你一半的财富,也许是更多。

其二,在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是个一盘散沙的农业弱国。从1949到1978年的30年内,中国共产党举全国之力,完成了社会制度的基本变革、工业体系的建设和人力资源的积累。一路上虽有挫折,但30年里,国家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土地改革和妇女解放等政策,让社会结构扁平化,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在工业产值方面,产钢量从1949年的16万吨增加到1978年的3178万吨,增长近200倍。全国发电量从43亿千瓦时升到2566亿千瓦时,增长近60倍。在人力资源方面,婴儿疫苗接种率从解放前几乎为零升到接近100%,人均寿命从解放前的40岁增加到1978年的68岁,识字率从解放前的低于20%升到1982年的77.2%,在校高中生人数增长了60多倍,达到1292万人。

这些成就为随后的改革开放奠定了最重要的制度基础、工业基础和人力资源基础。这是全民族两代人,通过30年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中国的社会变革和经济基础的建设,为整个民族和后代打下的基础。在这30年的奋斗中,无论是政府官员、知识分子,还是工人和农民,每个人所得到的回报都不是以市场定价的。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他们中很多人可以获得很高的收益。他们有的掌管大型国营企业,有的海外归来报效祖国,有的扎根大漠为祖国研制“两弹一星”。他们所贡献的价值完全给予了我们的全民共同体。当改革开放释放出市场的力量后,这些人和他们的后代往往不是市场经济中受益较多的人群。他们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条件,而市场的弄潮儿却往往是另一批人。

其三,1978年12月,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征程。从设立深圳、珠海等特区,到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到设立浦东经济开发区,从国企改革,到设立证券市场,到住房市场化,改革开放的历史就是让市场优先在一些地区和行业生长的历史。这些先富起来的地区和行业,所获得的机会,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政策。

与此同时我们要看到,前30年积累的数以亿计的人力资源参与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提供他们的劳动。教育普及让这些人不再满足于务农,而是对现代生活充满向往。这就造成了在改革开放后的大多数时间里,对市场经济体来说,劳动力始终处于一个供大于求的状态。这些人为了改善生活而远离自己的骨肉和亲人,在异乡辛勤劳作。他们在摆脱贫困、走向小康之时,所提供的巨大劳动价值和与此相应的个人各种精神付出乃至牺牲,同样值得我们尊重。

很多学者试图解释中国40年的经济奇迹,有的用人口红利,有的用后发国家优势。但纵观中国过去80多年的历史,从1931年日本侵华那个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到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今天,推动中国从历史的谷底艰难回升的最大因素,正是我们民族的牺牲精神:为拥有一个独立主权的国家作出的牺牲、为整个民族和后代打下基础而作出的牺牲。

这些牺牲,才是中国能走到今天所真正依赖的红利。这是中国的“牺牲红利”。在市场经济的每个行为、每个交易中,都能看到这些“牺牲红利”的影子。但是这些牺牲无法被市场定价。市场经济需要一个开始的起点,和赖以发展的外部条件。这些人为市场经济提供了起点和赖以发展的条件,但是他们自身,他们的后代,却不一定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受益者。

共同富裕

作为历史上第一个完整受益于这80多年牺牲红利的群体,企业家们通过市场经济的机制,完成了财富积累。在这个时刻,他们对那些牺牲者应有怎样的态度和责任?

邓小平在谈到改革开放时说过:“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为了突破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国共产党代表全民共同体,给了一部分人和地区各种制度优势,赋予了这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的机会。但是改革开放的终极目标是共同富裕。邓小平还说:“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这也是全民共同体对先富人群的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包含着用市场经济来激发个体的能动性,推动经济建设;也包含着用社会主义制度来推进共同富裕,最后达到社会公正。

写到这里,也许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和卡内基在《财富的福音》里类似的结论,企业家应把除生活需要以外的财富“简单地看成是社会委托自己管理的信托基金,当仁不让地承担起管理职责,将其用于对社会最有益的事业”。不同的是,卡内基诉诸基督和宗教,而我们的价值内核是我们的历史、文明和同胞。

每一个中国人,只要生于这个国家,就和这个国家的历史、文明和同胞有了一个不可撤销的契约。这是一个以两千万人生命为代价写成的契约。这是一个民族复兴的契约,一个人民共同富裕的契约。而这个契约又在建国后30年和改革开放40年间,通过人民的共同牺牲深化并升华。这个契约,就是中国企业家财富的责任。

作者:沙烨   编辑: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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