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吸引中国游客“体验”?了解这些背景,切勿以身试法,害人害己!
10月17日,加拿大正式允许大麻合法化,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麻国家”。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消息,今年6月,加拿大参议院批准了有关“娱乐用途”大麻合法化的联邦法律,规定年满18岁的成年人可以吸食大麻,每人可携带最多30公斤的大麻,或在家里种植最多4棵大麻叶。但未满18岁者禁止吸食、生产和销售大麻。商店出售大麻需要持专门执照,如果贩卖大麻给未成年人,最高会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10月17日,该法律正式生效,加拿大也成为乌拉圭后世界上第二个大麻合法化的国家,也是G7工业国乃至发达国家中首开先例者。
这是一则加拿大的国内新闻,看似与中国无关。然而,近日网络上有不少好事者以加国大麻合法化为由,鼓动中国网友赴加“体验”,并宣扬“大麻无毒”。
2018年是中加旅游年,中加两国旅游交流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加拿大旅游局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加拿大接待的中国游客超过30万人次,同比增长9.1%。加拿大旅游局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思腾表示,“相信通过与各界合作伙伴的通力合作,会有更多的中国游客到访加拿大。预计2018年加拿大将接待中国游客超过76万人次。”
这是一个欣欣向荣的数据,但是结合加拿大大麻合法化的新闻以及网络好事者的炒作,总不免令人心生隐忧。在此,我们必须提醒各位读者与有意前往加拿大的游客:大麻是毫无疑问的毒品。
如传闻所言,大麻的确有止痛、抗痉挛与松弛肌肉等麻醉作用,但这些都是医用。大麻的毒性不容置疑,它会严重影响人的精神状态,破坏人体多系统的功能活动,尤其是免疫系统。滥用大麻还可使大脑记忆、注意力、计算力、判断力减退,使人思维迟钝、木讷。长期吸食还可引起退行性脑病。
还有说法是:抽大麻不会上瘾。其实,大麻的成瘾性确实小于罂粟及可卡因,但不代表不具有成瘾性。大麻与冰毒、海洛因等毒品一样具有成瘾性,更可怕的是,大麻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人上瘾。吸食者刚开始使用大麻时,由于其毒性不像传统毒品那么明显,容易深陷其中而浑然不觉。吸食一段时间后,所谓“快感”会逐渐减弱,而一些吸食者以为是大麻的剂量不够、纯度不高所致,于是吸食更大剂量的大麻,或是转向其他类的毒品。由此可见,大麻的毒害作用非常之大。
那么既然大麻有毒,为什么加拿大要推行“大麻合法化”?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产生了严重的误解。
加拿大政府提出支持大麻合法化,是因为当地的未成年中,21%在过去一年吸食大麻,青年的比例更达到30%。加拿大政府由此认为,目前的反大麻政策无效。
加拿大政府官员表示,“他们从黑市购买大麻,令吸食人数高企,倒不如把大麻合法化,赶走黑市,由政府规管的地方进行售卖,更能防止卖给未成年人,也更方便推动教育工作,减低青少年吸食的比例。”
且不论这个逻辑是否成立,加拿大政府此举的初衷很明确:防止大麻流入青少年的身体。这就表明,即便是“大麻合法化”的加拿大,也坚定地认为“大麻有毒”。而在加拿大之外呢?
大麻在1973年被联合国禁毒署列为管制麻醉品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均明确将大麻定性为毒品。
这就说明,某些人想通过各种渠道,把“含大麻产品”空运回国,是绝无可能的,也绝不合法的。
那什么叫“含大麻产品”?是不是只有“大麻”不能带回国?
错!凡包含THC四氢大麻酚(大麻植株中的精神活性成分,是已知大麻素的一种)成分的食品,在中国都是违法的。换句话说,加拿大各地常见的枫糖浆、蜂蜜、可乐、饼干、巧克力等食品,很有可能是“含大麻”的。这些含THC的食品,不仅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而且往往不容易让人察觉,尤其是对于THC标志知之甚少的中国游客。
如果你对此还存有疑惑,那么请看这组数据:
加拿大CTV新闻电视台委托一家国内民调研究公司所做的调查显示,71%的受访者表示,即使大麻合法化,也不会吸食大麻,8%的受访者也“倾向于拒绝吸食”。
综上,大麻有毒无益,触犯国法。我们真诚地劝告各位读者和游客: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编辑:孙欣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