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宁江机床厂厂长的刘伦宝回忆说:“当时在做广告的问题上,厂里有不同意见。厂党委的个别领导对登广告一事持保留意见。我作为厂长、党委副书记当场表态:‘我们不仅要登广告,而且要登就登在《人民日报》上。大家放心,天塌下来我来顶着。’广告设计图样很快送到了北京,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审阅了该广告,副部长孙友余签发了广告。从酝酿、讨论到诞生这个广告,我们前后总共花去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做这个广告,当时用去了5000多元广告费。结果广告刊登后,订户盈门,销路大开,相继签订国内外合同1000多台。”
到1980年6月,全国试点企业由1979年底时的4200家发展到6600多家,这6600多家大中型试点企业,约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总数的16%、产值的60%、利润的70%。为进一步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引向深入,1980年9月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批准从 1981年起,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
——摘自《纵横》2018年06期
作者:刘金田
编辑:薛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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