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对应通俗意义上的IP开发,很明显可以看出,《心迷宫》不算一部严格意义上的IP。首先,它是无原著基础的原创电影,因为在叙事策略上多线性的复杂结构,在摄影风格上使用肩扛摄影、单机镜头,“伪纪录片”特征使得《心迷宫》被定位成一部小众电影。而在IP概念里,是没有小众成分的,追求受众群体的最大化,以谋求最大的商业利益,是IP的主要驱动力,《心迷宫》不具备这种驱动价值。
其次,《心迷宫》没有流量效应。这部投资170万元的电影,虽然最终获得了1000万元的票房,赢得了小众影迷的喜爱,但在大众层面上,它远未进入普通观众的视野。即便《心迷宫2》改变叙事风格与拍摄技巧,强力把它由小众电影向商业电影的方向扭转,也不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相反,属于《心迷宫》的影迷,因为熟知它的风格,而对风格大变的新作产生排斥心理,再加上导演换人,《心迷宫2》在吸引力上不容乐观。
如果非得和IP扯上关系的话,那么导演忻钰坤的品牌号召力尚可划入,这是建立在行业与市场对新导演发出强烈呼唤的基础上产生的。类似于《我不是药神》文牧野、《路边野餐》毕赣等新导演的崛起,让渴望新鲜感的观众,对他们充满了期望。忻钰坤的第二部电影《暴裂无声》获得8.2的评分,也表明他才是《心迷宫》最有价值的部分。当《心迷宫2》失去了原作导演,也就失去了让观众走进影院继续观看的最大理由。
《心迷宫》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它的特点就在于,在一个局部空间里,把一个故事的可能性讲述完了,无论是从戏剧内核还是情节延展方面看,它都不具备拍摄续集的可能性。片方在失去导演支持的情况下,尤其是市场信息并没有提供友好支持的状况下投拍续集,只能说明一点:电影业缺乏故事,缺乏原创能力,对所谓的IP依赖心太重,依然存在投机取巧心理。
电影续拍,从某种意义上讲,只适合商业大片。即便是商业大片,也不是每部都适合续拍。系列电影的拍摄,是要从第一部开始,就要有长期规划的。漫威之父斯坦·李开创的“漫威宇宙”,在人物与故事设定上,是庞大而开放的,正是因为人物众多、故事空间感强、情节接洽宽松,所以才衍生了如此众多的漫威电影。DC电影系列也是如此。
此外,类似于《哈利·波特》《007》系列这样具有高知名度原著作品提供支持的续拍电影,因为有原著规划,每部都有一个强吸引力的故事内核,所以才可以成功拍摄下来。一旦原著的魅力被消耗殆尽,电影就失去了续拍价值。
曾经很吸引人,但随着续拍次数渐多而不再那么有魅力的好莱坞系列电影有许多,比如《小鬼当家》《死神来了》《暮光之城》《博物馆奇妙夜》《纳尼亚传奇》等。但也有些电影不受续拍限制,比如《变形金刚》《速度与激情》《电锯惊魂》等注重情怀、场面、强类型风格的电影,只要往续作里注入足够的噱头,哪怕故事偏苍白,也依然能让观众走进影院,心甘情愿地消费。
文艺电影也不乏续拍之作,但属于文艺电影的续拍,通常只会注重主题的连贯性,而并不在乎故事的统一与顺序性,文艺片导演更喜欢在一个命题下,用不同的人物来抒发他们对世界与人生、生活与情感的看法。克日什托夫·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红白蓝三部曲》、拉斯·冯·特里尔的“欧洲三部曲”(《犯罪元素》《瘟疫》《欧洲特快》)、伍迪·艾伦的“伦敦三部曲” (《赛末点》《独家新闻》《卡珊德拉之梦》)……在中国内地,贾樟柯的“故乡三部曲”(《小武》《站台》《任逍遥》),也是精神世界与创作风格的延续。
基于此不难判断,《心迷宫》的续拍,只不过是一次简单的IP消费行为,如果续集故事足够精彩,那么续作完全可以脱离原片名,成为一部黑马之作,如果对故事没信心,就算冠上《心迷宫》的片名也没有太大用处。对于国产电影来说,目前最需要的是原创、是崭新的创意,是精彩的故事,而不是对一个刚刚诞生三四年的电影进行没必要的续拍。
作者:韩浩月(文艺评论人)
编辑:黄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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