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被骂惨的电影,却让我对土里土气的小镇青年肃然起敬
两年前看完《路边野餐》,我写了一篇影评。影评开头主要是观测了一个普通青年的观影体验:
“《路边野餐》绝对不是一部具有愉悦观影感受的电影。跟普通青年小陈去看,看到电影完整地展示一辆挖土机是怎么下车的情节时,文艺如我都忍不住吐槽了句:他给我看这个干嘛?小陈以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我,缓缓说道:这前面所有的镜头我都没法理解,拍这些干吗呢?然后他又真诚地说:你千万不要因为我在这,就不好意思退场。那天一定是文艺青年包场,整整一百多分钟,竟然没有一个人退场。小陈像坐牢出狱一样走出影厅时,说:你们这些人真应该互相加个微信,多不容易。我问他:你的感受是?他斩钉截铁说:我想尽快忘了这部电影。”
《路边野餐》对小陈影响很大,之后半年,每次我说要不要去看电影,他都像被蛇咬过的人一样,幽幽问道:是不是上次那部电影那样的?
是的话,你就一个人去看吧。
普通青年小陈在2018年最后一夜,选择观看的一部电影,是好莱坞大片,他坐在酒店房间,反复唠叨了几句:我要彻底放松。然后打开一包辣鸡爪,看着电影画面上令人目眩的摩天大楼,惊心动魄的连环爆炸,脸上浮现出满足的笑容。
这是普通人的需求,看电影想看点无法体验到的人生。
直到毕赣再次被摆上台,忽然成了一个跨年之吻的营销制造者。普通青年小陈不会上当,我很喜欢《路边野餐》,但不喜欢跨年之吻这个主意。
毕赣不适合跨年之吻,看过那台挖土机操作画面的人,应该都明白。
跨年夜过去后,果然,这部电影成为了风口浪尖,人人过来起哄嘲笑唾骂一口的艺术电影。有人评价该片的上座率,“首映票房2.6亿,之后每天少一个小数点。”
四天后,我独自看完了这部电影。后排坐着四个打扮时髦的年轻人,两男两女,看得出来,是互相心有所属但爱你在心口难开。这些年轻人需要点催化剂,他们想要谈恋爱,想要体验甜蜜啦,失恋啦,伤感啦,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子,还不是因为喜欢你才摸黑来到电影院?
结果他们看到了什么?
一个开着破卡车的男人在山城里转来转去,像游魂一样,也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
其中一个男青年,在汤唯换上红皮衣现身后,情不自禁来了句:汤唯屁股这么大!
他们像是忍耐许久,发现这部片根本和他们想要的都市爱情没什么关系,于是起身走了。
我像喜欢《路边野餐》一样,喜欢《地球上最后的夜晚》。
从电影开头,就喜欢。
很多人会分析整个电影里,那些隐喻,故事,回忆线。我个人认为,如果电影去掉汤唯,让一个不那么熟面孔的女演员出现,可能会更好一点。
我有一个朋友,前两天非常积极地嘲讽了毕赣,说一个矮胖子,怎么可以在电影里这么自恋呢?
开场前我还琢磨了一会,她说的自恋是什么意思。后来就明白了,当你看到电影里那些所有的场景,忽然就像触发了身体里某道回忆机关一样,双缸的洗衣机,把衣服第一次扔进去会发出轰隆巨响,调整好之后才会顺利运转;电动车上的皮面手套,冬天戴着这个骑车暖和;小镇里的台球桌,旁边都站着一个想做大哥的无聊男子……
毕赣很坦诚,也很真实,电影里所有的剧情都像做梦,但场景过分逼真,足够让人倒吸一口冷气了。
上一次看到国产片里这种廉价旅馆的场景,是在《我不是药神》,当然是为了渲染一个“惨”字。
可毕赣不一样啊,他就是非常自恋,想让你觉得,你看到的所有土里土气的小镇场景,所有破败的现实,不够美的人物,在我眼里,都美得像一首诗呢。
我是一个自动把乡音去掉的小镇青年。在上海郊区,松江话和上海话有着明显的不同,那些哇啦哇啦粗声粗气的话,大概从中学开始,就被我有意识地抛弃了。
乡下是一种很卑微的出身,对这种出身,很多人不会谈得太细。别人问我是哪里人,我最多说是松江,不会说到松江下面的一个小镇。我和很多美甲妹聊天,她们总是会说出一个省份的名字,安徽,贵州……具体哪里呢?她们就会很不好意思:你肯定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山里呢。
小镇青年渴望做一个城里人,从遗忘他的故乡开始,尽量去除普通话里的口音,通过看台湾综艺,带上一点港台音,当然现在港台腔也不流行了,腔调太重反而显得过时。每个到一线城市生活的小镇青年,都会有一副统一的面孔,星巴克,苹果,lv……
生活得太统一了,因为我们无比确信,这些才是好生活的标志。
毕赣说,不是的。
在乡下和小镇,也有怀揣梦的青年。
《地球上最后的夜晚》,一遍又一遍,不停描摹的,就是这种美。
我认识很多男作家,都写过他们青春期时的小镇生活,以前看过几篇类似题材的小说,心想太糟糕了,这些男人到底要什么时候才离开青春期?他们为什么如此痴迷这种单调枯燥,在台球厅打架斗殴的生活?
女作家大部分喜欢描摹大都市,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北上广的欲望都市女主角,可以的话,让主角去纽约,巴黎,伦敦,看起来会更洋气一点。
但是小镇青年就是小镇青年,毕赣和那些男作家的不同,在于他是一个诗人,他没有进行美化,他是真的觉得,这样也挺美。
有个朋友说,这种电影谁不能拍?谁都能拍。
我想起初三的暑假,我在镇上唯一一家影碟租借店,花两块钱租了一张《罗拉快跑》。回家一边看,一边很感动,那之后我一直幻想自己是小镇上,奔跑的红色头发的罗拉。
语言是种能力,镜头也是种能力,有人写的小镇生活,会让人摇头叹息,你为什么不出去看看更大的城市?有人拍下的小镇,忽然又让人回味起了那个又稚嫩又爱追梦,浑身上下土里土气,但是心中璀璨得像放了一支烟花的自己。
毕赣最不应该的,是向普通青年袒露了这部分的自己。
他以为他能给他们比纽约时代广场下还浪漫的跨年之吻。
这些人头也不回出了电影院,感到由衷失望。
我没有失望,我跟我内心的乡下人达成了某种和解,嗨,其实以前的你,很不赖。
(原载于“和毛利午餐”公众号,经授权转发)
作者:毛利(青年作家)
编辑:许旸
责任编辑: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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