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传统美食圈"纷争不断,
前有南翔商标权纠纷,
引起上海朋友们的热切讨论。
还不知道的坊友点击下方??
两家老字号掐起来了!“南翔小笼”之争一审判决来了,跟你想的一样吗?
除了南翔小笼,
耳光馄饨也是上海人熟悉的馄饨品牌。
但市场有两家"耳光"馄饨共存,
让消费者难辨真假。
和两家"南翔"
都有商标权不同,
"耳光馄饨"的商标权持有者
是恶意抢注的"后来者"。
在去年8月,
小坊就曾关注过这起纷争,
一审判决认定
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详情点击??
沪上两家“耳光馄饨”到底谁正宗?法院判了!这家决定改名!
但此后被告再次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日前对此案二审宣判。
一起和小坊来关注!
两家耳光馄饨引争纷
1997年,潘南云与其姐潘国仙在肇周路开了家弄堂小吃"耳光馄饨",后逐渐有了一定的知名度。2016年,潘家姐弟成立公司前却发现 ,"耳光馄饨"已被他人注册了商标。
原来,2012年起,王某担任唯一股东的美亚公司开始注册一系列包含“耳光”字样的商标,经美亚公司授权,再高公司也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耳光馄饨”进行招商加盟。
对此,潘家姐弟很 心疼。
只能退而求其次
注册了“肇周耳光馄饨”。
原告的代理律师马远超说,原告其实在先使用了“耳光”这个品牌,但因为疏忽没有及早地去注册这个商标。被告注册和使用这个商标,恶意显著,因为它还去注册了, 含有原告起源地“肇周路”的商标,很明显指向了原告方的品牌。
小坊就曾报道过,该行为经过一审法院认定,是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一审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仿冒等行为,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200万元。王某和两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诉。
最新:驳回原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耳光馄饨是曾是路边小吃,但不能因未注册商标就否定其相关权益。故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二庭庭长钱光文指出,注册行为本身是恶意的,也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这种行为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潘南云说,感谢法律的公正,给了他一个公道。未来的经营中,除了更加珍惜这个品牌,他们也会更注重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
目前,国家商标局已宣告美亚公司核心涉案商标无效,原"耳光馄饨"经营者的相关商标已注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