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雨污混排“混水摸鱼” 水务执法拟罚5商户共计100万元-LMLPHP

图说:工作人员使用“内窥镜”机器人来确定雨污混接点  记者 王凯 摄

讯(记者 罗水元)雨污混排还能“混水摸鱼”?不能!今天下午,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以下称执法总队)联合静安区河长办、检察院、市政、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餐饮户开展雨污混排执法检查时,又通过“内窥镜”溯源,查到了一户欲“浑水摸鱼”的商家。据了解,通过“内窥镜”溯源,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今年已准备顶格处罚5家雨污混排商户共计100万元。

今天下午,联合执法人员来到静安区原平路灵石路路口检查时,刚打开一个标着“雨”字的雨水井井盖,里面水流声就如飞湍瀑流砰崖转石;定睛一看,雨水井内还淤积了不少粪便、油脂,臭气熏天。

又是雨污混排!又是污水违法排入雨水井!联合执法人员立即通知有关餐饮商户。然而,面对联合执法人员,餐饮商户反把责任推给了盖窨井盖的人,说这里是污水井,应该盖上标有“污”字的污水井盖,是盖窨井盖的人搞错了。

真是井盖盖错了?联合执法人员说,如此“辩解”是雨污混排商户以为地下管道难以排查而“混水摸鱼”的常见抵赖伎俩,殊不知,对于这样的伎俩,执法人员早已有“硬核”式设备——“内窥镜”机器人。

当着商户的面,执法人员马上把“内窥镜”机器人送入雨水井管道。瞬时,管道内的“庐山真面目”不但显示在井外显示屏上,相应地址信息也随着这个“内窥镜”机器人在管道内溯源前行而显示无遗。半小时左右,污水源头便锁定——正是前面抵赖的餐饮商户。

至此,餐饮商户承认了雨污混排事实。由于该行为涉嫌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可处20万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询问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并进一步立案调查。

据了解,当前全市各区都在积极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沿街商铺中从事餐饮活动违法排污行为的综合整治行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实际举措。

而自今年以来,市水务执法总队在对餐饮行业展开一系列专项执法时,重点查处雨污混接和雨污混排违法行为。统计显示,目前已检查159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雨污混接混排行为,且逾期不整改的单位,予以顶格处罚20万元——目前对5家单位的拟处罚款总额合计有人民币100万元。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介绍,经过数个月的集中执法行动,各类涉水违法现象已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同时,执法总队也通过行政签约、送达行政建议函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餐饮户的规范排水的意识,以杜绝违规违法排水行为发生。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表示,接下来,将按照《上海市从事餐饮活动违法排污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市区联手、部门联治、专业联合、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餐饮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和侵害排水设施等行为,全力维护上海水环境水安全。

03-22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