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姜燕)南京女孩、自然爱好者 “羚羊”(网名)在家附近一个小树林的小水坑边,布设了两台红外相机,做了持续1年的城市野生动物观察拍摄。前不久,她剪辑出的一段视频《小水坑的春夏秋冬》微博浏览量达1500万次,播放42万次,这个数字透露出人们对自然生态的关注与热爱。但遗憾的是,小水坑温暖的故事后续竟然是冰冷的。
视频发布13天之后,小水坑前出现了一个兽夹,还夹住过流浪狗的腿。“羚羊”在一个公民科学志愿者群里发布了这一消息,引起自然爱好者们的愤慨。她向大家通报了布置兽夹的人主动承认、批评教育之后被放等事件进展。但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青年研究员、动物学博士王放在他的微信公众号“自然测量员”中写道:“一个冷冰冰的铁夹,打碎了这个城市野生动物秘密天堂的美好。”
图说:“羚羊”在一个公民科学志愿者群里发布小水坑前出现兽夹的消息。王放供图
王放表示,这只铁夹反映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即城市到底是不是禁猎区?
“禁猎区不应是局部地区行为,所有城市及其周边均应禁猎。”王放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总则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宗明义明确了对于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禁止。
那么什么是“违法”捕猎野生动物?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之后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在禁猎区的设定中,《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其他形式予以保护。”
王放介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是以区或市县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区域制定禁猎区政策。例如2016年2月,台州仙居发布了《关于在仙居国家公园内设立禁猎区的通告》,在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设立了浙江首个禁猎区。2020年4月3日,浙江省平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域被划定为禁猎区。上海有禁猎区设立是按区推进的,根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信息,截至2020年6月,上海已有南汇东滩、奉贤、崇明、金山、青浦和松江六个全区域禁猎区。
“这些举措的好处是,各个地区都在努力推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但遗憾的是,禁猎区的设定好像是星星点点,远远无法覆盖巨大国土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需求。是否应在所有城市及周边区域设置禁猎区,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接规定更大区域的禁猎政策?”王放建议。
他认为,在城市环境中,从入侵生物防治、有害生物管理,到南京的“野猪进城”和上海的“人貉冲突”,都由政府不同的职能部门依法负责。在这样的城市环境特点面前,所有城市及周边环境全面禁猎,有机会从制度上整体解决城市中存在的非法盗猎行为。
他指出,江苏省全省不设猎区,本次事件中,肇事者虽然没有猎获物,但违反禁猎政策,猎捕工具为兽夹,明确被《野生动物保护法》列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符合“在禁猎区或禁猎期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刑事犯罪立案标准,应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在北京南海子公园放置兽夹的男子尽管在放置过程中就被热心市民发现,及时被园方清除了兽夹,但仍然被抓获并且在住处起获了粘网和兽夹等禁用工具,并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