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金玮菁 记者 郭剑烽)公寓管理公司的销售,获取房源信息后,竟串通他人假扮房东,骗取朋友的租金及中介费。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李某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法人,平时负责房屋租赁业务。2020年9月初,在一家公寓管理公司担任销售的朋友张某称有三套房子可以低价租给李某,李某欣然答应。2020年10月初,张某带着“房东”周某与李某见面,李某看过了房产证复印件后,与周某签订了为期4年的租房合同,并向周某转账支付13个月的租金11万余元,向张某支付了中介费。之后,李某又陆续和另外两名“房东”郑某、董某签订了租房合同。三次共计支付租金和中介费31万余元。

为骗朋友租金,他竟串通三人假扮房东-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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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后,李某却一直未能收到房。“三名”房东也逐渐联系不上,而张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于是,李某选择报警。

张某到案后交代,他从公司系统中获取了这三套房子的资料,找了周某、郑某、董某三人假扮“房东”,还PS了三张房产证复印件,将三人的信息分别PS在对应的房产证上,以此证明她们是出租房的产权人。周某等人收到租金后都转账给张某,张某也分别支付给她们相应的好处费。收到的钱都被张某网络赌博输掉了。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二万元。而三名假“房东”周某、郑某、董某也已涉嫌诈骗罪,案件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在承租房屋时,需要查清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并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以防上当受骗。

04-09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