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身边的代表·说法⑥|“好人条款”让好人有好报-LMLPHP

曾有这么一个闹得沸沸扬扬的纠纷——一个老太太在接受心肺复苏过程中被压断12根肋骨,起诉施救者索要赔偿。

事情起因是,72岁的齐老太在买药过程中突然昏倒,药店店主孙先生赶忙拨打了120并为齐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由于用力过大致使齐老太肋骨骨折。齐老太康复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孙先生救助不当,要求孙先生赔偿医疗费用近万元。

事件由此引发公众激烈讨论。孙先生对齐老太实施了紧急救助行为,并且还救回了齐老太一条命,齐老太非但没有心怀感激酬谢孙先生,反而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用。所幸,齐老太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法院认为孙先生为老人进行心肺复苏造成肋骨骨折及肺挫伤,在当时救助生命的紧急情况下是无法完全避免的,救助行为没有过错并且不违反诊疗规范,所以孙先生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孙先生得到了法院公正判决,但也有好心人在这类事件中没有免于赔偿,包括近年来搀扶倒地老人反被诬告的案例。虽然不少好心人对“做好事没得好报”不予计较,但如此做好事也要付出代价的后果,会玷污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为了纠正这种不正之风,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与此相关,《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第42条规定,“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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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东方IC

这类“好人条款”,是对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法律肯定,保障了施救者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让公众实施紧急救助时没有了后顾之忧。“好人条款”的立法目的,正是鼓励善意救助行为,弘扬助人为乐、匡扶正义、见义勇为的社会正能量,是国家良法善治的一种体现。

民法典的编撰非常注重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入,其首条即开宗明义地强调——“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人条款”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很好的体现,在实务上对案件有明确的指导作用,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鼓励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厉明

首席记者 姚丽萍 整理

04-16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