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经常被告诫“财不外露”“防人之心不可无”,但如果是身边关系亲近的人作案也会防不胜防。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女子武某在暂住其丈夫姐姐家中趁家人外出之际,见财起意,将室内一根千足金的黄金项链窃走,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寒心!万元项链不翼而飞,作案人竟是……-LMLPHP

图片来源:东方IC

2021年2月19日,刘先生和妻子武某来到上海投靠其堂姐刘女士,想让刘女士帮忙介绍工作、租房子,二人便暂时落脚在堂姐家中。第二天,刘女士带着弟弟外出找工作,家中只留下武某照看两个小孩,直到下午刘女士将弟弟工作、住房安顿好之后,两人才搬离出去。

可到了21时许,刘女士丈夫发现其放在家中首饰盒里的一根金项链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于是便让刘女士问问她的堂弟有没有见到过,但得到的反馈是弟弟刘先生并不“清楚”项链丢失是怎么回事,刘女士夫妻二人只好报警了。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勘查,发现门窗丝毫没有撬过的痕迹,屋内物品也没有翻动的迹象,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经讯问排查,警方在武某夫妻二人所租房中的马桶水箱内发现了失窃金项链,武某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武某和其丈夫留宿姐姐家中当天晚上,其在洗澡时想找一根扎头发的绳子,姐姐的女儿告诉武某自家梳妆台的下面抽屉里可以找到,武某便打开抽屉,发现里面有一根金项链,顿时就被吸住了眼球,她心想自己和丈夫在外面还欠了一些钱,要不要把项链偷走然后卖了用来还钱,但又觉得如此行为可能不妥,陷入了纠结心态。

等到第二天,刘女士带着弟弟出门办事后,家中只留下了武某和两个年幼的小孩,脑子一热的武某终于忍不住将“一见钟情”的金项链揣到包里,又一路带回了新租的房子。

但项链还没“脱手”出去,晚上刘女士一家人就察觉到了项链的丢失,武某本想背着丈夫在枕头下窝藏项链,眼见焦急的刘女士已经报了警,心神惊慌的武某四顾之下便将项链藏到了马桶的水箱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终在武某房中搜到了项链,人赃并获。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4480元,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武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兔子也吃窝边草”的事经常发生,就像本案中的武某,一方面,被害人对于其“亲朋好友”这一身份疏于防范,具有一定的信任心理;另一方面,不法分子对案发现场的环境通常较为熟悉,作案更容易得手。

检察官提醒大家,切忌在人前显露财富,时刻保持防范意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同时,对待“熟人”也应保持一定的警惕,妥善保管财务,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条件允许,可在家中和楼道加装监控设备,防患于未然,不给盗窃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通讯员 孙瑜 记者 屠瑜

04-22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