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首席记者 宋宁华)临港新片区又一项制度创新来了!今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发布仪式举行,标志着商事主体确认制正式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施行。
图说:商事主体确认制正式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施行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供图
实行形式审查
2019年8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成立,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中明确,新片区将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即时予以登记确认,核发营业执照。
临港新片区揭牌以来,新片区管委会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成立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授权,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一系列改革措施获得了广泛认可。临港新片区成立以来,新增注册企业15115户,同比增长70%,注册资本金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313%。
为了更好地将新片区大胆创新探索理念与商事主体登记改革相结合,更加高效便捷地开展商事主体登记,新片区管委会和市市场监管局对标国际,结合新片区实际,推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图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发布仪式现场
冒名登记撤销又惩戒
——提升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在登记事项和登记程序部分,《实施办法》以名称告知承诺、住所自主申报及经营范围自主申报为改革核心,优化登记流程,赋予商事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利,持续降低商事主体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同时,以身份核验和上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为依托,《实施办法》明确办理标准,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推进全程无纸化登记,构建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
——完善商事登记撤销制度。《实施办法》在提高登记效率的同时,对虚假登记行为补救,切实维护商事登记权威性和“放管服”改革成果。针对目前社会反响较大、造成后果恶劣的冒名登记问题,《实施办法》明确,对于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商事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完成调查、公示等程序后,审慎撤销虚假商事登记,并将冒名登记的相关责任人列入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其再次申请办理商事登记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从严审查。同时,将虚假登记责任人信息接入临港新片区内协同信用惩戒平台,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责任人实施惩戒措施。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的推出,有利于营造宽松准入环境,最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发挥新片区创新突破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下阶段,有关部门还将继续完善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并形成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