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奖级成果为何频频花落旁家
■本报记者 沈湫莎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施一公说,中国的崛起到了居安思危的时候,即使我们再拿几个诺贝尔奖、再取得几个重大科技突破、再出现几个重大新药创制也是应该的。不过问题是,即使有“诺奖”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我们能留住果实吗?
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凭借着发现抗疟疾特效药青蒿素,摘得本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桂冠,只是,作为我国唯一得到国际认可的原创新药,中国青蒿素在国际市场上却地位尴尬:中国人虽然成功提取出具有抗疟效用的青蒿素,却在知识产权布局上一再失语。
离屠呦呦等一大批科学家发现青蒿素的抗疟效果已过去40年之久,我国科技管理模式、经费分配和评价体系却依然存在瓶颈,想让下一个“诺奖”级成果不再花落旁家,真是应该尽快补齐知识产权这块短板了。
原创发现专利频频旁落
根据世卫组织的统计,自2000年起,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约2.4亿人口受益于青蒿素联合疗法,约150万人因此避免了疟疾导致的死亡。中国作为首个研究清楚了青蒿素抗疟功效及化学本质的国家,在每年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多达15亿美元的销售市场中,所占份额却不足1%。在关于青蒿素的原创性论文披露后,美国、瑞士等实力强大的研发机构和制药公司申请了一大批改进和周边技术专利,从而掌控了青蒿素药物市场。
与屠呦呦同时被提到的,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张亭栋。1973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张亭栋团队率先发现了砒霜的主要成分三氧化二砷对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疗效,这是我国原创研发、具有很高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的一项核心关键技术。但我们的科学论文发表后,没有及时申请高质量国际专利保护,这一原创性科研成果也落到了美国人的园子里。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盛知华知识产权有限公司CEO纵刚分析说,所有创新活动都需要花费大量成本,现在一种新药问世的平均研发投入在10亿美元以上,只有及时申请高质量的国际专利保护,才能使拥有专利者在知识产权保护期内拥有定价权和销售权,以免遭受恶意竞争的打压。
知识产权布局是高智商战场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在三氧化二砷被证实对白血病治疗有效前,市场上几乎没有治疗白血病的药物,为此申请专利保护的某外国企业只做了两轮临床试验(一般新药要做3轮临床),该药物就获批上市,并卖出了300美元/支的售价。时至今日,该药物在欧美市场每年都为该公司赚得上亿美元的收入。
要打破这一格局,要么等专利过期,要么研制出比三氧化二砷更好的药。20世纪末,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陆道培团队拿出了治疗急性早幼粒白血病的“第二代”新药四硫化四砷(雄黄),这种药物比三氧化二砷毒性更小,且服用方便。这一次,距离我国颁布《知识产权法》已经过去了10多年,陆道培团队也申请了中国、美国、欧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
这时,有家公司递来了愿意将此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橄榄枝”,陆道培团队也将这一专利的独家许可权给了这家公司,不过因为缺乏经验,没有限定转化截止期限。事实上,该公司就是手握三氧化二砷药物专利的那家外国公司。纵刚说:“哪个商人会在自己家的商品还赚钱时,花几亿美元去做个替代品,抢占自己的市场?!”
于是,陆道培团队在2002年发表在顶尖学术杂志《血液》上的研究成果,在十几年后的今天,还在“睡眠”中。
“玩转”知识产权势在必行
近日,清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施一公在屠呦呦获奖座谈会上呼吁,我们目前对于世界文明的贡献还远远不够,中国的崛起到了居安思危的时候,即使我们再拿几个诺贝尔奖、再取得几个重大科技突破、再出现几个重大新药创制也是应该的。不过问题是,即使有“诺奖”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我们能留住果实吗?
好在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我们国家最薄弱的环节;也意识到要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不仅要让科研人员心里有知识产权这根弦,还要熟悉并掌握国际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则。
时下,对中国的科研人员来说,知识产权一词已不再陌生,在专利申请数量上甚至颇为“壮观”。自2011年以来,中国稳居专利申请量的全球第一,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92.8万件,同比增长12.5%。不过论专利质量和对专利布局的前瞻性,中国科技界还得继续学习。
纵刚注意到,在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首次提出,主管部门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这意味着原本以论文为主导的单一评价体制正在往多种科研评价体制并存的方向发展,而这正是科研人员翘首以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