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举行“26条措施”政策解读:主要考虑为台胞台企提供发展机遇、同等待遇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组织办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交流文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
12月11日上午10点,国台办召开“26条措施”政策解读专题记者会。这“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资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有13条,包含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等投资建设,以及5G技术研发、循环经济、民航建设等。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副司长郑持平、科学技术部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徐捷、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以及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副司长陈斌华,将对26条措施中涉及到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作出详细解释。
陈斌华表示:“这13条措施进一步回应了广大台企的诉求和期盼,主要考虑更多的为台胞台企提供发展机遇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降低综合成本,抓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13条措施跟我们去年出台的31条措施中涉及台企的12条在理念上是一脉相承的,就是彰显两岸一家亲的理念,体现一视同仁,同时又与时俱进,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含金量。概括的讲有以下三个亮点:一是紧扣经济社会的发展热点,例如第二条围绕5G这一产业热点,将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就5G产业开展交流合作,欢迎台资企业参与大陆5G建设,共享大陆5G商机; 二是回应台胞台企重点关切。例如第8条针对台企特别是中小微台企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申请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展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如第一条支持台企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和四类中心建设,助推台企加快科技创新,融入高质量发展。”
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台湾青年在大陆的就业创业受到外界的高度关注,26条措施第13条提出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请科技部介绍一下这条措施出台的背景情况和有关考虑。”
李玉冰表示:“开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工作,有利于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目前我们共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80家,国家大学科技园11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459家……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平台,2015年以来,已经有20个省市设立了76个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涵盖园区、学校、创业孵化器、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平台。逐步成为两岸青年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台湾青年来大陆实习就业创业的重要载体。鼓励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就地和示范点、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是为了进一步海峡两岸科技企业构建良好的成长生态,为两岸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促进两岸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两岸经济发展新动能。”
编辑:苏展
责任编辑:杨健